一、議題背景:
國家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強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民居住品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委多次發文,要求規范農村建房行為,推動農村住房建設標準化、科學化。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建村規〔2024〕4號)、《江西省農村農民自建房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023年9月28日第262號)文件精神,現擬定《靖安縣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二、有關依據:
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建村規〔2024〕4號)、《江西省農村農民自建房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023年9月28日第262號)、《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民建房長效監管強化農房風貌管控工作的實施方案》(靖辦字[2022]3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補充通知》(靖農字〔2023〕97號)。
三、協調過程:
經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研究討論,按照《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民建房長效監管強化農房風貌管控工作的實施方案》,擬定了《靖安縣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并發函和召集各鄉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管執法大隊等部門征求了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靖安縣農村住房建設,即由村民以戶為單位,自行申請宅基地建造住房的活動,包括新建、翻建、改建住房的建設活動及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
靖安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