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靖安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三定方案”,縣人大常委會的主要職能包括承辦縣人代會、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黨組會議及其他有關重要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監督靖安縣人民政府、靖安縣監察委、靖安縣人民法院和靖安縣人民檢察院的工作等內容。縣人大常委會設有辦公室以及監司委、財經委、選任聯工委、教科文衛工委、農環工委、社會委等6個委員會。2023年縣人大常委會部門整體支出預算下達數為829.88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790.64萬元,支出預算執行率為95.27%。2023年度,縣人大常委會核定編制數共26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事業編制8名。截至2023年末,實際在職在編人數26人,其中行政編制18人、事業編制8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縣人大常委會擁有資產共計102.1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00萬元、非流動資產101.11萬元;擁有凈資產共計102.11萬元。
一、評價結論
評價小組在基礎數據分析及處理的基礎上,對2023年度縣人大常委會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綜合得分為91.89分,評價等級為“優”。其中,部門決策指標得分為15.67分,得分率為78.35%;部門管理指標得分為17.22分,得分率為86.10%;部門產出指標得分為29分,得分率為96.67%;部門效果指標得分為30分,得分率為100%。
2023年度靖安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分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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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決策指標 |
管理指標 |
產出指標 |
效益指標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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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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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15.67 |
17.22 |
29 |
30 |
9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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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
78.35% |
86.10% |
96.67% |
100.00% |
91.89% |
二、存在的問題
本部門履職工作仍存在如下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
1.年度計劃與績效目標編制水平有待提升,部門決策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部門年度計劃與績效目標編制工作有待加強,部門決策管理仍存在提升空間,主要體現在:一是年度工作計劃未對部門全部職能進行分解。根據“三定方案”,縣人大常委會職責包括監督靖安縣人民政府、靖安縣監察委、靖安縣人民法院和靖安縣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審議決定縣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項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和迫切要求解決的重大問題;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審議決定常務委員會認為應當依法審議、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人事任免等,但工作計劃并未涉及人事任免工作等相關內容,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完整性有待加強。二是績效目標設置不夠合理,一方面績效目標設置依據不夠充分,績效目標在編制階段未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等與部門履職直接相關的依據文件進行設置,且未能充分體現部門職能,績效目標與年度計劃、部門職能的相關性有待加強;另一方面,績效目標正常業績水平呈現不夠明確,縣人大常委會設置的績效目標未對部門履職的總產出和總效益等進行概況性描述,僅將其概括為“全面完成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等內容,部門履職的總產出和總效益描述過于籠統。三是績效指標設置不夠科學明確,在完整性方面,部門僅設置與承辦會議職能相關的數量指標,其他職能如監督工作、代表工作、人員任免等,均未設置相應的數量指標,即產出指標未按照要求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重點工作任務,與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的銜接不夠;在科學性方面,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的設置未能一一對應,如質量指標中的“調研質量合格率”未設置與之對應的數量指標,績效指標設置科學性有待加強;在可衡量性方面,績效指標設置可衡量性存在不足,如將社會效益中的“民生環境持改善”等指標值設置為“推動”,完成標準不夠明確清晰;在明確性方面,績效目標設置明確性有待加強,如將滿意度三級指標設置為“服務對象滿意度”,未明確具體的服務對象。
2.部門預算管理有待規范,部門資產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在預算管理方面:部門信息公開時效性有待加強。經評價小組調查,2023年2月21日,縣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公開了2023年1月29日批復的部門預算,縣人大常委會部門預算公開時間已超過20日,不符合《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財辦庫〔2016〕143號)等文件的規定。
在資產管理方面:部門資產管理規范性有待加強。一是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存在脫節。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脫節,造成資產閑置浪費,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脫節,造成實物資產不及時辦理財務手續和固定資產增產手續,無法如實反映資產情況。二是資源配置不夠合理。部門資產采購預算沒有細化并充分考慮資產的使用效率,導致尚能使用的固定資產處于閑置狀態,需添置的資產難以及時到位,從而影響了日常工作,降低了資產配置的效率。
三、改進措施及建議
1.加強部門決策管理水平,增強年度計劃與績效目標編制的科學性
一是加強對年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年度工作計劃應當明確部門在年度內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和進度要求,部門需從整體上思考部門職能、業務結構及其聯系,從而明確量化總體目標、計劃實施內容及責任主體等相關內容,用以支撐部門履職的達成。二是完整設定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基于部門職責、規劃和計劃制定的具體工作目標,用于衡量部門工作的成效和績效水平,其應具有明確性、可衡量性、可實現性、相關性和時限性,能夠真實反映部門計劃完成的工作以及預期達到的效果。三是合理設置績效指標。在深入了解各類指標內涵的基礎上,細化分解績效目標,選取能夠充分體現產出、效益的核心指標,并確保名稱精確、指標設置與年度工作任務緊密相關,同時確保指標值的設置合理,提高效益指標的可量化程度,增強績效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2.加強預算管理和資產管理規范性,提高部門資產的使用效能
預算管理方面: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以及推進財政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式。部門應當高度重視,樹立依法公開觀念,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切實履行主動公開責任,認真做好經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等內容的預決算公開工作。
資產管理方面:一方面要加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之間的聯系,通過資產與預算相結合,管控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促進資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同時加強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的結合,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提升部門資產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對資產的調控力度,按照“過緊日子”要求在資產配置標準范圍內購置資產,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源配置。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