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財政重點
績效評價報告
委托單位:靖安縣財政局
評價單位:江西靖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評價機構: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報告時間:2024 年9月
江西靖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財政重點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部門名稱: 江西靖安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預算編碼: 141001
評價方式: 委托第三方評價
評價機構: 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評價單位(蓋章):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上報時間:2024年9月10日
績效評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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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準則 |
指標分值 |
評價得分 |
評級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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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 |
14.00 |
4.01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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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16.00 |
10.42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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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 |
35.00 |
31.68 |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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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35.00 |
30.95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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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績效 |
100.00 |
77.06 |
中 |
注:等級劃分為四檔:90(含)-100分為優、80(含)-90分為良、60(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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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價工作組與項目實施無直接利益沖突 |
摘要
一、部門工作概述
靖安園區管委會按照部門整體職能,主要開展招商引資、政策兌現、園區規劃編制、園區環境保持和配套基礎設施管護、企業矛盾糾紛協調以及安全隱患排查等相關工作,全年批復預算資金8360.82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項預算安排和部門職責工作均有序開展,部門完成的決算支出8113.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2萬元,項目支出7746.55萬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680.25萬元);進一步推進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招商引資、項目推進、安全穩定等工作,踔厲奮發、勇毅前行,厚積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有力推動了園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管委會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分為“77.06”分,評價等級為“中”。
二、評價總體結論
(一)評價得分情況
評價組通過現場核查財務數據與資料、實地核查、重點抽查及調查問卷等方式,根據《2023年管委會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分表》評分,綜合評價得分為77.06分,評價等級為“中”。
表0:靖安園區管委會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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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部門決策 |
部門管理 |
部門產出 |
部門效益 |
合計 |
|
指標分值 |
14.00 |
16.00 |
35.00 |
35.00 |
100.00 |
|
得分 |
4.01 |
10.42 |
30.68 |
30.95 |
7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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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
28.64% |
65.13% |
90.51% |
88.43% |
77.06% |
(二)評價總體結論
2023年,靖安園區管委會圍繞服務園區企業,強化“產業興縣,工業強縣”理念為主線,全年按要求開展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兌現工作、企業扶持政策兌現、道路及環衛保潔、污水治理等工作,全年簽約入園項目15個,簽約金額27.55億元,進一步提高園區發展進程。截至2023年底共計139家企業入駐,其中規上企業為64家,園區實現營業收入為82.57億元,利潤總額為4.65億元,工業總產值為80.35億元,實現稅收總金額為21655.48萬元,各項工作基本落實。但在部門工作管理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規劃文件編制不及時,預算資金安排與實際需求資金不匹配,資金支出存在不規范以及日常監管力度不足。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未及時制度規劃文件,預算績效管理水平待提高
一是未及時制定部門規劃文件。①未制定部門中長期規劃。靖安園區管委會未根據部門工作特性制定部門中長期規劃,部門中長期規劃不完整,不利于為園區發展提供指導依據。②年初計劃編制不完善。靖安園區管委會制定了《工業園區2022年工作總結和2023年工作打算》,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標和3項工作任務,但未對各項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主體,且項目工作未涵蓋部分職責內容、缺少安全生產監督、矛盾糾紛等目標,項目年度計劃編制全面性不足。③部分工作年初未制度年度目標。實際核查發現,靖安園區管委會年初存在部分工作編制目標,不利于了解工作年度完成情況。如:未針對入園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兌現編制年初目標,進行資金申請時,未對預期補助內容進行資金測算,根據入園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全年各項績效目標申報內容,計劃補助29家企業,實際補助33家企業;缺少年初招商工作計劃,不利于了解當年招商工作是否落實年初目標。
二是預算績效管理水平不足。靖安園區管委會按要求編制2023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實際核查發現存在以下問題:①績效目標未涵蓋全部職責工作。靖安園區管委會2023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僅編制園區道路清掃和招商工作,未涵蓋部門主要重點工作,入園企業財政扶持政策兌現、推動項目建設等工作內容,且項目預期效益內容撰寫不明確,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合理性待提高。②存在項目效益指標難以衡量和工作任務不匹配。靖安園區管委會將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細化分解為具體的產出、效益績效指標,未根據《工業園區2022年工作總結和2023年工作打算》內容設定項目數量指標,項目數量指標制定內容不完善,且存在設置指標值不可衡量和項目關聯度不大,如:經濟效益指標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效促進”,項目設定內容過于宏觀,難以通過佐證材料進行證明指標完成情況。
2.預算資金安排精準度待提高,資金使用規范性不足
一是部分預算安排資金與實際需求不匹配。實際核查發現,存在預算資金測算依據不足,預算資金安排內容不匹配,未及時進行預算調整,如:①靖安縣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編制費項目預算安排15萬元,實際未達項目資金支出階段,項目預算編制與工作任務不匹配;②收回企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費用預算安排278.499萬元,實際支出90.64萬元,任務所需資金僅為32.55%(未使用資金為支付江西安寶軸承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費用),項目預算編制與當年工作任務匹配度較低。
二是存在未按國庫下達指標進行資金分配。靖安園區管委會未根據預算下達資金內容進行資金分配,實際核查發現,存在子項目需求資金和實際分配資金與國庫下達指標不匹配情況,如:2023年綠化養護費績效目標編制金額為37.189萬元,實際靖安園區管委會與靖安縣邵逸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為28.00萬元每年,項目資金分配與實際情況不匹配,且僅從2023年綠化招商業務費中支出10.32萬元,未根據預算下達內容進行資金分配,資金分配合理性待提高。
三是預算數據前后內容不匹配。①預算表政府采購預算與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預算安排數據不連貫。靖安園區管委會2023年預算表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為2萬元,實際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中預算資金為2.23萬元,未見變動手續。②“三公”經費前后數據不一致。靖安園區管委會2023年預算表中“三公”經費支出表中預算安排資金為8.39萬元(全部為公務接待費),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中公務接待費為2.80萬元,實際核定下達“三公”經費為7.63萬元(2.80萬元為基本支出,4.83萬元為項目支出),但“三公”經費為基本支出,不應當包含項目支出,且前后“三公”經費預算安排調整內容無明確變動內容。
四是存在資金使用不規范的情況。實際核查發現,靖安園區管委會進行資金支出時,未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資金支出和管理,存在以下問題:①資金支出不符合項目預算批復方向。實際核查發現,存在項目資金支出用于日常辦公支出。如:A.2023年綠化養護費項目資金支出2022年12月伙食補助費17479元、付公積金18000元、付排球比賽服裝、運動鞋等費用8368.10元,付門衛意外傷害保險336元。②子項目資金相互混用。如:使用靖安縣工業園財政管理辦法項目資金支付綠化養護費73649元,擠占其他項目資金。③支付時間晚于合同約定時間。實際核查發現,存在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資金,如:靖安園區管委會與宜春興華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簽訂的咨詢費合同,約定最晚不遲于4月30日支付,實際于2023年7月6日支付。靖安園區管委會與靖安縣龍圖廣告有限公司簽訂的圍擋廣告制作協議書,約定甲方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付清,實際于2023年10月10日驗收合格,2023年11月17日支付;2023年2月17日靖安園區管委會支付江西國益環境監測有限公司環境檢測服務費37.40萬元,合同約定合同總價款37.40萬元分兩次支付,每次支付50%,實際一次支付,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金額。④審批時間早于支付或出差時間。實際核查發現,存在未要求先審批后開展流程,如:2023年7月記2號、記3號憑證,均于2023年7月10日支付電費,實際審批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記16號憑證,出差人員于7月6日填報出差審批單,7月7日分管領導同意,但是出差時間是7月4日到7月5日,審批時間晚于出差時間。⑤審批內容不齊全或附件不齊全。實際核查發現,存在部分財務憑證缺少簽字和會議紀要為附件。A.根據《靖安工業園區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一次性開支10000元以上的機關日常資金支出和工程項目50000元以上的支出,經黨委研究后,方可報支,否則拒絕報銷”,實際核查發現,2023年8月記4號支付7月份養護綠化費,缺少黨委會議紀要附件;2023年12月記14號憑證,支付江西省空間生態建設有限公司營商環境“辦理建筑許可”指標提升攻堅行動中園區區域評估事項經費,缺少黨委會議紀要附件;B.2023年9月記5號憑證,支付赴合肥考察差旅費,使用行程信息提示單作為報銷依據,未提供高鐵報銷憑證,不符合財務報銷原則;C.2023年11月記6號憑證,支付中安廣源檢測評價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咨詢費,缺少預案意見評審資料;D.2023年11月記36號憑證,支付工業園工會會員會費686.86元,無請款書。⑥財務做賬處理不規范。A.做賬遲滯。2023年7月記28號憑證,2023年3月9日靖安園區管委會以轉賬的形式支付了2023年2月食堂費用18770.88元,實際于2023年7月記賬,記賬工作開展遲滯。B.序時賬與記賬憑證不符。2023年12月記73號憑證,序時賬為3942.72元,而記賬憑證記錄實際下發金額為7500元。
3.部門管理制度待健全,日常監管力度待提高
一是未及時制度部門預算績效、資金管理制度。①部分管理制度未及時制度。靖安園區管委會未及時了解《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省級項目支出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績〔2022〕9號)和預算資金管理要求,未制定部門預算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跟蹤管理辦法,項目管理制度全面性待提高。②未開展年度盤點工作。靖安園區管委會未按要求開展年度固定資產盤點工作,不利于了解固定資產儲存和使用狀況。
二是公示公開項目績效目標內容存在前后邏輯問題。靖安園區管委會按要求在2023年部門預算表中公開2023年綠化招商業務費項目績效目標,預算申請資金為40.40萬元,實際年度目標中撰寫2023年綠化養護費37.189萬元、招商經費14.4萬元及業務費1.8萬元,績效目標申請財政資金與年度績效目標內容不匹配。
三是部分工作未見考核驗收資料。實際核查發現,靖安園區管委會靖安縣邵逸園林綠化有限公司開展園區道路保潔及綠化工作,但未見其按月或年度開展考核工作,僅見按月度申請資金,不利于了解工作完成情況。
4.部門投入資金與效益發揮存在不匹配,個別指標存在逆增長
實際核查靖安園區2021-2023年各項指標發展情況,園區工業總產值、營業收入總額、利潤總額均逐年上升,但園區企業2022年實現稅收繳納總額和企業所得稅總額較2021年處于下降狀態。園區2021年政策兌現金額為806.18萬元,園區實現稅收總額為20241.33萬元,2023年政策兌現金額為7060.75萬元,園區實現稅收總額為21655.48萬元,稅收總額增加額低于政策兌現增加金額;同時,2023年靖安園區管委會共計補助江西省金暢科技有限公司4840.01萬元,含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轉移支付資金1868.00萬元,江西省金暢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營業收入由180953.40萬元到2023年上升至191260.7萬元,但產生稅收貢獻下降,增值稅繳納金額由2022年7830.29萬元到2023年下降至5459.80萬元。
(二)有關建議
1.完善部門規劃目標及年度任務,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一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著眼于部門職能、貫徹政府及上級黨政部門指示精神,結合部門發展趨勢,制定部門中長期規劃,對部門職責履行及工作開展統籌謀劃,為部門發展方向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引,強化部門履職。同時,靖安園區管委會應根據部門職能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合理制定部門年度工作安排,做到部門計劃與實際工作相關聯且覆蓋關鍵性工作;同時明確部門年度工作責任人,保障部門工作推進。二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進一步強化績效目標編制,組織業務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績效目標制定方面的培訓,加強與工作實施部門間的溝通,工作實施部門提供部門重點工作計劃及工作實現目標的預期安排,制定績效目標時應充分考慮與部門職能職責、行業發展、年度重點工作的因素,充分考慮到目標與部門年度計劃的相關性、可評價性。
2.提升預算管理編制水平,加大資金監管力度
一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加強年度資金需求預測,結合年度任務安排和資金需求進行預算資金編制,提高預算資金與實際需求資金的匹配情況,針對實際申請資金超出年度任務需求情況,應當進行資金調整申請或采取相應措施提高資金可撥付率。二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當嚴格按照預算下達資金類別進行資金支出分配,不應子項目資金相互混用,提高預算資金分配依據充分。三是靖安園區管委會進行部門預算表編制時,應當充分考慮數據前后邏輯性和其他系統的數據關聯性,尤其是編制“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時,應當僅編制基本支出內容,提高預算表編制準確性。四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當加大資金支出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法律法規要求,并安排專人進行復核,設置填報和審批分離崗位,針對提供資料簽字不齊全或內容前后不規范情況,要求費用報銷人員及時改正,未符合要求的財務報銷應不給予支付。同時,出納進行資金支出應當嚴格按照預算資金性質進行支出,不應當不同指標進行相關調節,提高資金支出規范性。
3.加大部門工作管理力度,規范開展各項工作
一是靖安園區管委會應當及時各項工作要求,及時針對預算績效管理或業務管理等工作要求,制度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固定資產管理要求,每年開展一次盤點工作,提高固定資產管理力度。二是靖安園區管委會進行預決算公示公開時,應當仔細核對前后數據或內容的邏輯性,針對數據前后邏輯或內容不一致情況,應當及時調整,并重新公示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和公示公開的準確性。三是靖安園區管委會針對各項合同簽訂內容,應當均制定明確完善的成果驗收機制,保障各項工作內容均能符合預期目標要求,提高資金支出的依據充分和效益。
4.評估政策兌現適用性,增強政策引導作用
靖安園區管委會應當針對以前年度編制的政策兌現文件,重新評估是否仍適用目前階段園區發展狀況,如發現存在政策投入與引導帶動作用不成比例,應當考慮是否需要重新調整政策補助范圍和標準。同時,靖安園區管委會制定企業扶持政策時,應當設定相應具體目標,保障財政資金扶持資金投入與產生的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具有匹配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