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單位:靖安縣水利局
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4年9月12日
違法事實:
靖安縣水利局于2024年1月起在靖安縣中源鄉、官莊鎮、璪都鎮、高湖鎮、水口鄉、三爪侖鄉、寶峰鎮等7個鄉鎮非法占用土地建設靖安縣鄉鎮供水一體化建設項目(共10個水廠),項目正在建設中,未提供用地手續,屬于非法占地行為。經調查靖安縣水利局違法用地面積11529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599平方米、林地等農用地10930平方米)。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已構成非法占地的違法事實。
行政處罰決定:
1.責令限期六個月內消除違法用地狀態。
2.并處罰款,按建設用地(599平方米)每平米100元、耕地以外的農用地(1093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333.89萬元。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