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國道G353橋隧管理所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
根據靖安縣國道G353橋隧管理所項目建設用地的需要,依據靖安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集鎮總體規劃,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官莊鎮塘埠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規劃用途
擬征收土地規劃用途為公路用地。
二.征地位置
擬征收的土地位于官莊鎮塘埠村,具體征收范圍見征地紅線圖。
三.征地權屬單位
本次擬征收官莊鎮塘埠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最后以現場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四.征地面積及主要地類
1、土地面積:約4.9635畝(最后以現場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2、主要地類:其中林地3.4395畝、其他農用地1.5240畝。(最后以現場調查確認的地類為準)。
五.征地補償、青苗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按《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規定的標準執行。青苗、附著物補償按照《靖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靖安縣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靖府字〔2024〕20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貨幣、社保安置途徑。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
八.自本告知書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的青苗和搶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九.本告知書下發后,將組織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青苗、附著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進行調查,擬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應予以配合。
十.在擬被征收土地范圍內,土地或青苗、附著物權屬有爭議的,憑有關合法的權屬證件或其他合法資料,及時向靖安縣自然資源局或相關部門申請權屬糾紛處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紅線圖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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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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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