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精神,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建立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提升群眾對基層政務公開和村(居)務公開的滿意度。
二、總體要求
政務公開和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規范的原則,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立完善公開事項清單,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重點公開集體資產管理、財務收支、鄉村振興、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協調基層政務公開和村(居)務公開等工作。
鄉鎮負責轄區內村(居)務公開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進行村(居)務公開業務培訓,并加強對村(居)民有關村(居)務公開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
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村(居)務公開的工作。
四、工作機制
(一)實行聯席會議制。根據工作需要,采用定期不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形式,會議所研究的議題和事項及參會單位由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提出,會議議定事項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二)實行動態調整制度。縣營商環境服務中心應將涉及變動或更新的各職能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報至縣政府辦公室備案,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指導并協調各基層組織做好村(居)務公開中事項清單的更新和完善,確保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
(三)實行定期溝通機制。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牽頭單位要在工作中及時互通信息,各部門、鄉鎮(街道)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省、市關于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以及村(居)務公開工作有關政策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或提出建議,不斷推進我縣政務公開和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
本制度由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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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