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推進高湖鎮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和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廉政準則》和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高湖鎮幾項會議議事規則。
一、鎮黨委書記辦公會議
(一)議事范圍:
1、醞釀需要提交班子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
2、對班子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進行協調。
3、討論分管領導認為需要提交集體研究的問題。
4、交流日常工作,溝通對重大問題的看法,討論一個時期的工作安排。
5、干部調配問題。
(二)議事規程:
1、鎮黨委書記辦公會由黨委書記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2、鎮黨委書記辦公會議議題由黨委書記確定。
3、鎮黨委書記辦公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參加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4、鎮黨委書記辦公會是溝通情況、醞釀協商的一種議事形式,原則上不決定重大問題。
5、鎮黨委書記辦公會由副書記負責記錄并通知與會人員到會。
(三)參會人員:
鎮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委員,根據需要由黨委書記指定相關同志參加會議。
二、領導班子會議
(一)議事范圍:
1、傳達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部署、布置的工作、指示和意見。
2、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劃、重點建設項目、階段性中心工作布置、財政預決算、資金使用安排等。
3、本鎮黨建工作的總體思路、部署和舉措,包括本級班子、村級和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推薦、提名、任免、調整、退休、調入調出及獎懲事項;研究決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評定、表彰等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布置,鎮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立案及處理決定等。
4、加強宣傳力度,擴大對外新聞發布。討論決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5、加強資金管理,鎮機關運轉經費凡1000元以上5000以下資金安排,由黨委書記和鎮長審定;凡5000元以上資金安排,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審定。
6、其他必須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問題。
(二)議事規程:
1、鎮領導班子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2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領導班子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鎮長召集并主持。
2、提交鎮領導班子會議審議的議題,一般都由鎮黨政辦公室先協調、匯總,報黨委書記審定,或由書記委托鎮長審定。會議原則上不臨時增加議題。
3、鎮領導班子會議召開的時間和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的2天前通知與會人員,并同時送達有關議題材料(干部問題材料和絕密材料在會議召開時發,會議結束時收回)。所提交的議題材料一般不超過3000字,同時附上列席人員建議名單,最遲于會議召開1天前送鎮黨政辦公室。涉及到幾個口的問題,需事先協調好,拿出綜合性意見。
4、鎮領導班子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到會才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才能舉行。領導班子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5、對重大問題的決策,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有2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分管領導尤其要掌握第一手資料,作好充分準備,首先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要注意收集、征求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增強領導班子會議大事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對準備不充分、方案不周全、時機不成熟的議題,一般不列入討論。
6、鎮領導班子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班子成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表決一般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未到會班子成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記入票數。會議決定多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
7、鎮領導班子會議要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重大問題,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討論時,領導班子成員應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有的問題如一時統一不了認識,凡可暫緩作出決定的,都應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議。同時,要加強民主基礎上的集中,既要充分發揚民主,又要善于集中正確的意見,防止議而不決。
8、醞釀或研究討論重大問題,必要時可召開鎮領導班子擴大會議。
9、對重大突發性事件,因情況緊急來不及召開鎮領導班子會議的,黨委書記或鎮長,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鎮領導班子報告。
10、鎮領導班子會議由鎮黨政主任記錄,會議決定的事項及時編發會議紀要,由黨委書記簽發。對需要相關單位落實的專項問題可發政府抄告單。分管領導應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書記或在下次領導班子會議上作扼要報告。
11、班子會討論的具體情況以及決定的事項,凡涉及保密內容的,如研究干部人事問題等,在沒有公開以前,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三)參會人員:
鎮黨政班子領導、人大正副主席、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參加會議;遇重“三重一大”工作,邀請縣第三紀工委書記參加會議;鎮黨政辦主任、團委書記、婦聯主席列席會議;其他辦公室主任、干事、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相關議題。會議主持人還可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干部例會
(一)、會議內容:
1、各線辦主任、工作組長、各村匯報近期工作開展情況。
2、通報上階段工作督查和制度執行情況,布置下階段工作,安排專題學習。
3、鎮長布置工作。
4、黨委書記點評、總結講話。
(二)、會議規程:
1、干部例會每月召開1-2次,遇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時間。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干部,應在會前向主持人請假,有發言任務的要委托其他干部代替發言。
2、干部例會由黨委副書記主持。
3、學習專題由宣傳委員負責。每半月安排1名干部上臺授課。學習情況應及時記錄、總結、報道。
(三)、參會人員:
全體鎮政府機關干部準時參會,根據會議情況,由主持人確定各村、鎮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會。
四、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一)、主題確定:
1、由組織口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提出會議主題的預案,提交黨委書記審定。
2、主題確定后,由紀委、組織口分別報告縣紀委、紀工委、縣委組織部,并邀請他們派員到會指導。
3、會前,由組織口圍繞會議主題廣泛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后,反饋到會上來。
(二)、會議規程:
1、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二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2、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
3、組織口要在會議召開前3天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和會議主題通知到與會人員,并將相關材料一并送達。
4、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要堅持講黨性、講原則,有話當面講。要發揚開展批評不護短、不回避矛盾,自我批評不怕痛、不怕丑的精神,努力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5、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班子成員,應在會前向黨委書記請假,并圍繞會議確定的主題向會議交一份書面材料。
6、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由鎮黨政辦主任做好會議記錄,會后紀檢干事、組織干事向上級寫出專題報告。
7、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參會人員:
鎮黨政班子成員,人大正副主席、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參加會議;縣紀委、紀工委、縣委組織部派員到會指導。鎮黨政辦主任、紀檢干事、組織干事、相關鎮村干部列席會議。
五、村、基層站所負責人調度會
(一)議事范圍:
1、村(單位)重大項目建設需要討論解決的問題;
2、安全生產、社會穩定方面存在的問題;
3、階段性工作推進。
(二)議事規程:
1、村黨支部書記、主任調度會由鎮主要領導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原則上每月1-2次。基層站所負責人調度會每年1-2次。
2、村、基層站所負責人調度會由召集人主持,其他班子成員因工作需要,經請示鎮主要領導同意后亦可召開。
3、村、基層站所負責人調度會是溝通情況、醞釀協商的一種議事形式,不決定重大問題。
4、村、基層站所負責人調度會由黨政辦主任記錄并通知與會人員到會。會議主持人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他參會成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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