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辦字〔2023〕63號
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靖安縣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
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靖安縣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靖安縣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
托管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規計字〔2023〕14號)、《宜春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3年支持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農經字〔2023〕5號),為抓好2023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為主要目標,以鞏固完善統分結合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并豐富其內涵為主線,從推動農戶轉變農業經營方式和推動服務主體開展托管服務兩方面入手,大力發展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通過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推動服務規模經營,有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現農業綠色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聚焦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服務方式。依據農業機械化情況、勞動力轉移程度、農戶生產需求、服務組織服務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重點支持的多環節、全程托管模式,凸顯托管經營增效優勢。
(二)聚焦服務小農戶。把服務小農戶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著力解決小農戶的規模化生產難題。
(三)聚焦服務重要農產品。要把提升糧食生產效益作為支持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目標,重點支持水稻生產,通過改進農業生產方式,增強糧食供給保障能力,提高糧食綜合效益,同時兼顧油料作物和白茶等主要農產品生產。
(四)堅持推動服務規模經營。把突破小規模分散經營制約、發展農業規模化生產作為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關鍵。積極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發揮作用,組織推進小農戶通過合作和聯合實現耕地集中連片,統一開展農業生產托管。要根據小農戶需求,積極發展多環節托管、全托管,推動服務規模經營。
(五)堅持以市場為主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重在培育服務主體,提高服務能力,擴大服務市場供給,促進農業生產服務市場競爭,調節服務市場價格。重點支持市場供給不足的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和農民急需的生產環節的服務。
三、實施內容
(一)項目任務。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我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總資金200萬元,按要求完成2萬畝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績效面積。
(二)項目補助環節。聚焦解決我縣農業生產普遍存在的關鍵環節、薄弱領域以及農民急需的生產環節問題,選擇機插育供秧、機插(拋)秧、統防統治、谷物烘干四個關鍵環節給予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補助。
(三)項目補助對象及服務對象。項目補助對象為遴選合格的農業社會化項目服務主體。服務主體在本鄉鎮自主申報,填寫服務主體登記申請表(附件1),各鄉鎮在規定時間內匯總報至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領導小組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方式,擇優選擇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能力的社會化服務組織作為項目實施承接主體。為促進公平競爭的社會化服務市場形成,選擇單環節社會化服務組織原則上不少于3個。跨區域承接項目的服務組織,只有在項目縣域內的服務面積才能享受項目補助。遴選項目服務主體優先向能提供機插育供秧、機插(拋)秧的主體傾斜。服務主體應具備《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41號)規定的4個基本條件:一是應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兩年以上;二是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四是能夠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服務對象突出小農戶,其中各項目承接主體為小農戶提供托管服務的面積占總服務面積的比例不低于60%。
(四)補助標準及補助上限。我縣屬于丘陵山區,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規模不超過130元。補助標準突出差異化,服務小農戶的補助標準高于服務規模經營主體。具體服務小農戶補助標準:機插育供秧40元/畝(按大田供秧折算)、機插(拋)秧50元/畝、統防統治4元/畝、谷物烘干30元/畝;服務規模經營主體的補助標準:機插育供秧38元/畝(按大田供秧折算)、機插(拋)秧48元/畝、統防統治3.8元/畝、谷物烘干28元/畝。單個服務主體各環節的補助總額不得高于24萬元,單個規模經營主體各環節的補助總額不得高于20萬元,防止政策壘大戶。
(五)驗收辦法。各環節服務完成后,項目承接服務主體將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服務合同及田畝花名冊(附件2、附件3)、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作業臺賬(附件4)、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滿意度測評表(附件5)、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作業補助申請及核實表(附件6)報送至縣農業農村局,項目驗收小組進行實地驗收并進行滿意度測評,對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達到85%以上定為合格,驗收合格后驗收小組成員在核實表上簽字確認并撥付項目補助資金。對不合格的,要求承接主體及時進行完善。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領導小組(附件7),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鄉鎮農辦等項目監管人員組成項目驗收小組,加強溝通協調,齊心協力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格資金監管。縣財政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及時撥付財政補助資金,掌握工作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確保年底前項目資金使用完畢。強化服務主體監督檢查,設立舉報電話(縣農業農村局:0795-4662623、縣財政局:0795-4662185),隨時接受群眾舉報,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騙取套取、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的,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在五年內不得申請和享受財政支農補助項目。
(三)強化日常監管。要加強對服務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將農戶滿意度作為衡量服務質量的重要標準,建立服務主體名錄庫和檔案。指導服務主體按照服務標準和操作規程開展服務,監督服務主體的作業質量,確定各服務環節的市場參考價,防止發生價格欺詐,切實保障農戶權益。對質量不達標、弄虛作假、農民投訴多的服務主體,清出名錄庫,列入黑名單,五年內取消承接項目任務資格。服務主體要接受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等部門監督檢查,不得以任何形式規避監督檢查。項目實施完后,要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檔案資料,作為績效考評依據。
(四)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做好項目宣傳解讀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充分借助各類媒體,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充分尊重廣大農戶和服務主體的意愿,調動農戶和服務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引導廣大農戶和服務主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幫農民算好托管賬,讓小農戶充分認識農業生產托管的效益優勢,自覺接受生產托管經營模式。
附件:1.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承接主體登記申請表
2.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3.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田畝花名冊
4.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作業臺賬
5.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滿意度測評表
6.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作業補助申請及核實表
7.靖安縣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領導小組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