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冷發平 職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一、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起草全縣生態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生態環境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
負責全縣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參與并牽頭協調全縣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全縣應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全縣環境污染糾紛,開展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擬訂并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國家和省、市下達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負責提出全縣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生態環境局和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組織開展生物物種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縣政府委托對全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提出環境保護意見。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執行生態環境監測制度、相關標準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負責轄區內的執法監測和江西省宜春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事權以外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在線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
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配合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協調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對全縣重點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統一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組織開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
組織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負責全縣生態環境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培訓等工作。
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宜春市靖安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縣生態環境安全,建設生態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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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機關后勤服務工作,承擔文電、信息、安全、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全縣生態環境系統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承擔機關、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承擔機關、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承擔局工、青、婦、老干部、普法及其它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工作。
(二)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管理股。負責全縣規劃、政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放管服”、行政服務窗口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并組織實施;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負責全縣核與輻射生態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和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水環境和流域管理股。負責全縣地表水及流域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全縣地表水及流域污染防治政策和工作方案,擬定并監督實施水環境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全縣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具體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
(四)大氣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股。負責全縣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全縣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工作方案,擬定并監督實施大氣、噪聲環境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全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定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全縣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具體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承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工作。
(五)土壤環境和固廢化學品管理股。負責全縣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全縣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工作方案,擬定并監督實施土壤環境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全縣土壤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跨縣轉移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承擔全縣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等具體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自然生態保護股。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縣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法定依據:
中共宜春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靖安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宜市編辦發〔2019〕29號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和聯系方式
辦公地址:靖安縣清華大道18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聯系電話:0795-7191888(值班電話)
辦公室 聯系人:曾艷 聯系電話:0795-7191888
自然生態和綜合協調股 聯系人:聶文昌 聯系電話:0795-7191830
環境影響評價與輻射管理股 聯系人:吳凱 聯系電話:0795-7191869
水環境和流域管理股 聯系人:孫志勇 聯系電話:0795-7191889
大氣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股 聯系人:羅娟 聯系電話:0795-7191892
土壤環境和固廢化學品管理股 聯系人:鐘生 聯系電話:0795-7191875
宜春市靖安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 聯系人:舒海娟 聯系電話:0795-7191881
宜春市靖安生態環境監測站 聯系人: 劉江 聯系電話:0795-?71918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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