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鎮直各單位:
經鎮政府研究,現將《仁首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仁首鎮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仁首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10月省安委會全體成員暨全省安全防范工作和市安全防范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仁首鎮安全生產工作,推動我鎮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十大攻堅戰”走深走實,按照《靖安縣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經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鎮范圍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通過深入開展“百日行動”,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嚴厲打擊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堵塞監管漏洞,強化源頭治理,著力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根絕重特大事故,為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范圍及內容
范圍:以道路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消防、工貿、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為重點,鐵心硬手、重拳出擊,堅決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有效治理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內容包括:
(一)共性方面。
1.無證、無資質、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資質)范圍從事生產、開采、經營、建設、儲存、運輸、使用、中介活動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停工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復產復工手續,擅自恢復生產建設的;
4.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
5.重大風險點管控不到位,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
6.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依法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
7.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二)個性方面。
1.交通運輸。酒駕醉駕、闖紅燈、“三超一疲勞”、無牌無證、強超強會等違法行為;農村面包車以及拖拉機、低速貨車、三輪汽車、三輪電動車等重點車輛超員、違法載人、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校車超員、超速違法行為;道路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安裝或正常使用車載終端實時監控設備違法行為,各村主干路遮擋物清理、砍雜。
(責任領導:趙傳秋;責任部門:交通辦、各村(居)委會)
2. 建筑施工。未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報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施工活動的;農民建房施工中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施工人員無安全施工防范意識的。
(責任領導:劉勝;責任部門:規劃辦、各村(居)委會)
3.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重大變更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危險工藝自動控制系統未正常投入運行的;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設施不滿足國家相關要求的;工藝設備設施落后、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達不到國家要求;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審批手續不齊全。
(責任領導:趙鳴繪,責任部門:應急辦、各村(居)委會)
4. 非煤礦山。未按設計實施項目建設的(地下礦山主要巷道、設施設備與設計不符;露天礦山基建順序、運輸道路與設計不符,臺階超高超陡等);超設計范圍、超層越界開采的行為;尾礦庫違規取砂,放礦、筑壩違反設計要求;尾礦庫未按要求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落實值班值守等應急措施。
(責任領導:趙鳴繪,責任部門:應急辦、國土所、蓮塘村委會)
5. 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銷售點未辦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煙花爆竹儲存未設置獨立空間的或沒有消防防范設備的;煙花爆竹倉庫沒有消防防護設施的。
(責任領導:彭安,責任部門:派出所、各村(居)委會)
6. 消防。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設施損壞停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宣傳教育培訓不到位。
(責任領導:趙鳴繪,責任部門:派出所、各村(居)委會)
7. 工貿。有限空間作業、煤氣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審批程序執行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缺失;高溫熔融金屬場所、涉爆粉塵場所、涉氨制冷場所安全管理和安全設施不到位;外委作業承包單位不具備資質,未明確并落實作業現場各相關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規范佩戴勞保用品。
(責任領導:趙鳴繪,責任部門:應急辦、各村(居)委會)
8、特種設備。重點打擊氣瓶的無證充裝等非法行為,整治違規充裝、超期未檢等問題;打擊無證生產、使用特種設備等非法行為,整治特種設備的違規使用、超期未檢等問題。
(責任領導:夏蕓,責任部門:縣市監局寶峰分局、各村(居)委會)
9、防溺水安全。重點檢查轄區內河道、水塘、溝渠等危險區域是否設置防溺水警示標牌;警示牌設置是否醒目規范、是否牢固等;對損毀缺失、字跡模糊的警示牌現場提出整改意見,立即予以更換,同時加大警示牌的設置密度,確保河渠、池塘等溺水事故易發地段、危險水域均有完好醒目的警示牌;各村(居)委會要加大日常防溺水巡查力度,及時勸離在危險區域玩耍的少年兒童,鎮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加大對學生家長的警示教育,確保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鎮水管站要嚴厲打擊私人非法河道采砂行為,加強水庫安全管理。
(責任領導:陳麗,責任部門:水管站、仁首中學、仁首小學、各村(居)委會、各村完小)
10、高溫季節作業安全。各工礦貿易企業除緊急搶險、搶修作業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溫時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暫停所有的戶外高溫時段作業,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對室內作業人員要安裝好防暑降溫設施,配備好安全防護用品、防暑藥品、飲料。
(責任領導:趙鳴繪,責任部門:應急辦、各村(居)委會)
其他行業領域,要結合各自實際,相應明確打非治違重點內容。
三、重點任務
(一)企業層面。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有關標準;對照“百日行動”共性、個性內容,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積極宣傳“百日行動”重要意義,切實提高全體職工安全意識;進一步完善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體系,著力提高全員培訓、技能培訓、重點崗位培訓質量和水平;持續開展“五個一”活動,突出強化“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集中行動;每月登錄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報送“百日行動”開展情況。
(二)部門層面。各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發現非法違法行為,絕不手軟、從嚴處罰,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措施,該停產的堅決停產,該關閉的依法關閉;強化監管合力,充分發揮聯合懲戒、誠信體系、黑名單等制度作用,切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百日行動”期間,每月底將工作開展情況報鎮應急管理辦。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仁首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各領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組 長:黃觀寧(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劉 勝(人大主席)
趙傳秋(二級主任科員)
趙鳴繪(二級主任科員)
鄭煥輝(武裝部長)
彭 安(鎮派出所所長)
楊興華(寶峰市監所所長)
成 員:皮玉亭 羅 銀 涂君艷 余昌鵬 徐宗達
熊劍峰 涂海軍 杜芳寬 何江才 趙平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羅銀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皮玉亭、涂君艷。
(二)注重工作結合。把開展“百日行動”同深化十四大專項整治、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相關治理、加強高溫季節安全生產、建立雙重預防機制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大督導整改。采取暗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看”檢查,通過實行聯合執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單”、事故提級調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種方式,深查問題,徹查隱患,督促整改到位。
(四)嚴格落實責任。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各責任部門每月底報送檢查結果至“百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村駐村工作隊長負責督促各村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此項工作納入2021年度村級年終考核。凡在 “百日行動”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安全生產標準化降級處理;發生較大事故,一律責令停產,“百日行動”結束后,經鎮應急辦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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