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促進農產品消費實施方案〉的通知》(農市發〔2025〕2號)部署,按照《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推進綠色有機農產品優質優價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24〕17號)有關要求,啟動2026年度全省綠色有機農產品優質優價精品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搶抓省部共建江西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試點省機遇,以綠色有機農產品為主陣地,重點圍繞實現農產品優質優價,聚焦主導產業、重點企業,高標準打造120家綠色有機農產品優質優價精品基地,樹先進樣板、立精品標桿,輻射帶動全省綠色有機農產品發展,針對綠色有機農產品“名特優高”(有名氣、有特色、品質優、成本高)的特點,進行精準化、差異化、高端化推介,推動實現“優質優價銷得出,綠色有機效益好”。
二、申報條件
(一)基地滿足“十必須”要求,質量安全有保障。申報主體應已全面落實省部共建江西綠色有機農產品基地試點省“個十百千萬”行動綠色優質農產品基地“十必須”要求,即必須入網監管;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數據監管平臺風險等級必須評定為A級;必須通過綠色、有機認證和地理標志農產品、名特優新農產品授權的任意一種;必須按照農業標準開展生產;必須落實農業標準化生產“三上墻、三到戶”;必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必須落實電子生產記錄;必須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實現“四必鏈兩鼓勵一查詢”(落實主體信息、檢測結果、巡檢巡查、農事記錄“四必鏈”,鼓勵鏈入標準等級信息、電商平臺信息,開通“三品一標”查詢);2023年以來抽檢合格率必須達到100%;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件。
(二)產業發展優勢明顯,產品供應能力較強。具有明顯的區域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申報主體具備一定的規模,相對同類型基地,產品供應量穩定,供應時間較長,能夠及時滿足市場需求。申報主體根據農產品外觀、質構、風味、營養等要素,已建立品質評價方法和產品等級標準,有智能化分選設備,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健全,積極開展品質評價和分等分級工作,通過精深加工,有效消化等外產品。
(三)品牌影響力度較大,溢價能力較為突出。企業品牌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美譽度,有較強的品牌傳播能力和渠道運營能力,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有固定的線上線下營銷渠道,溢價能力突出,消費者反映較好。
三、認定程序
(1)主體申報。申報主體向所在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申報書,提供相關佐證材料(一式兩份,申報書見附件)。
(2)縣級初審。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做好項目入江西省農業農村項目儲備庫儲備的基礎上,嚴格對照申報條件,對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審查。每個縣(市、區)結合主導產業、特色產業,于9月30日前,擇優向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推薦2-5家主體。
(3)市級遴選。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對轄區內縣(市、區)推薦的申報主體進行材料把關、實地核查,并于10月15日前匯總各申報主體申報書,正式行文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4)省級審定。省農業農村廳對各設區市上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精品基地名錄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下發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地要加強協調指導、統籌推進精品基地推薦工作,對遴選上報的基地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基地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
(二)強化動態管理。建立監測制度和淘汰機制,實施動態管理,縣級負責日常監管,市級負責定期檢查,并及時報送基地進展情況,省級不定期開展抽查。對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數據監管平臺風險等級評定為C級、評估不達標或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予以淘汰。
(三)強化政策支持。精品基地可優先參加中國綠色食品博覽會、有機產品博覽會、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綠色食品宣傳月”、地標農品中國行、名特優新農產品等推介展示活動。建立精品基地扶持和促進機制,在申報農業相關項目資金補貼、政策等方面給予扶持。
(四)強化宣傳引導。積極推進綠色有機農產品優質優價,及時總結整理精品基地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多種形式開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發揮其在優質優價方面的示范引領、輻射帶動作用。
聯系人:張怡萱,86110058,郵箱naj1521@163.com
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