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政府同意,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印發完善“財農信貸通”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為著力破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斷鞏固提升支農信貸成效,將“財政惠農信貸通”更名為“財農信貸通”,并按要求完善了相關工作機制。
一、哪些對象可以申請“財農信貸通”?
支持對象由原來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修改為“包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農業產業政策和生態保護要求、經營穩定、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等信貸條件的小農戶、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休閑農業經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包括林業、供銷合作社類),不包括農業龍頭企業”。
二、貸款時限是多久?
貸款期限由原來的一年為一周期,修改為“參考農業生產周期確定,按協議約定最長不超過3年,在授信期內可隨貸隨還”。
三、貸款執行利率是多少?
執行利率由原來的遵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按上浮不超過20%的幅度計取,調整為“不得高于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00BP(執行固定利率的,不得高于借款合同簽訂時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100BP)。中國人民銀行對疫情期間等特殊情況有更優惠政策要求的,按其政策執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結合脫貧地區產業發展扶持政策,對農戶(脫貧戶)的“財農信貸通”貸款進行貼息補助,降低其融資成本”。
四、貸款額度是多少?
小農戶最高授信額度100萬元;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休閑農業經營組織(個人)、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個人)最高授信額度200萬元;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休閑農業經營組織(法人主體)、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法人主體)最高授信額度300萬元。
五、貸款流程是什么?
由原來的縣鄉村蓋章公示,修改為實行“白名單”制,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對當地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登記造冊,提出“白名單”。進入“白名單”的擬借款農業經營主體在有效期內向合作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由合作銀行及時完成貸款調查審查及貸款發放。
六、如何加強風險防范和減化風險補償程序?
1.調整風險補償資金出資比例。風險補償資金由原來的省、市、縣三級財政按2:1:2的比例存入合作銀行風險補償金賬戶,調整為“由江西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設區市、縣(市、區)分別按5:2:3的比例籌集,存入合作銀行風險補償金賬戶”。
2.調整風險分擔比例。由原來的省、市、縣三級財政按2:1:2比例承擔風險責任,調整為“由省農擔公司、設區市級財政、縣級財政、合作銀行按5:2:2:1比例承擔風險責任。對于當年信貸計劃完成比例在80%(不含)以下的,由縣級合作銀行在下年提高10個百分點的風險承擔;對于當年信貸計劃完成比例在80%-90%(不含)的,由縣級合作銀行在下年提高5個百分點的風險承擔。縣級合作銀行因為沒有完成當年信貸計劃而在下年提高的風險承擔比例,從下年縣級財政承擔比例中相應減少。合作銀行風險承擔比例不高于20%”。
3.明確風險補償程序和時限要求。主要是明確縣級應在收到合作銀行補償申請后30天內,組織召開會議研究審核,經縣級政府審簽同意后,完成批復并抄送省農擔公司,不得無故拖延和增加額外程序。同時明確加快省級風險金補償進度,省農擔公司需在收到縣級補償批復通知5個工作日內向合作銀行支付代償款。
來源:江西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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