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資源資產整體評估技術
指南(試行)》解讀
為破解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中整體價值評估方法不成熟的瓶頸問題,推動單一自然資源資產配置向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復合配置轉變,提升資源要素保障水平,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江西省自然資源資產整體評估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現對《指南》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2021年以來,我省以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為契機,創新提出自然資源“資產包”整體配置思路,推動自然資源要素配置向“整體化”“資產化”“市場化”轉變。2022年12月,九江市在全國率先開辟“跨區域+多權能”自然資源資產整體配置模式,成功交易八里湖等6宗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15年用益物權。我省試點得到自然資源部高度評價,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關于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保護和永續利用自然資源扎實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高水平保護高效率利用自然資源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意見》文件吸納我省做法,在全國推廣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
2024年4月30日,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印發《關于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的通知》(贛自然資函〔2024〕80號),進一步規范組合供應流程,建立組合供應交易規則,在全省全面推廣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截至目前,全省累計組合供應27單自然資源資產,成交價達131.83億元。
科學合理整體評估資源資產價格是自然資源組合供應的關鍵環節。由于缺少整體評估技術規范,部分地區按擬供應的資源門類評估技術標準分別評估,將評估結果加總作為資源組合包的評估價格,對多門類自然資源間的統籌性、整體性強調不足,不能充分體現資源組合產生的協同效應、程序效率提升、資源獲取成本降低等因素對價格的影響,難以顯化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包整體價值。因此,缺乏整體評估技術標準成為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的卡脖子問題。為破解難題,江西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開展了相關研究,制定頒布了《指南》。
二、主要內容
《指南》規定了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中自然資源資產包價格整體評估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以及價格內涵界定、評估模式選擇、價格影響因素分析、技術路徑與技術方法運用、成交溢價分配測算等核心要求或技術方法;明確了江西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組合特征的自然資源資產包整體評估的技術要點。《指南》適用于江西省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中的自然資源資產包價格整體評估專業技術活動,其他目的或情景下的資產包價格評估技術方法可參照本文件的有關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價格內涵。《指南》明確納入整體評估對應的價格為市場上可實現的經濟價值,是自然資源資產經濟權益價值的貨幣化體現,既包括狹義的經濟價值,也包括能為產權人帶來經濟收益的生態產品價值。對生態產品中的物質供給類產品、部分文化服務類產品和生態補償、生態配額指標、生態權益類產品等能以貨幣化體現的生態價值,納入組合供應中的價格評估范疇,對尚不能清晰界定產權且不能進入市場交換體系的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暫不納入。
(二)分估與合估模式選擇。《指南》規定在對組成資產包的各單項自然資源資產分別評估的分估模式外,“自然資源資產包中各類資源間具有較強的相互依存性,且某些資源不能單獨給產權人帶來收益,或資產包的整體收益僅能夠通過某類資源資產實現時”宜采用合估模式,如生態景觀資產價值依附于房地產用地呈現等。同時要求,兩種模式均以“充分關注自然資源資產組合形成的系統性、整體性效用”為前提,分估模式中需將資源組合產生的關聯影響在單項評估過程中(特別是評估參數中)予以量化體現。
(三)評估技術路徑與方法。現行各類自然資源估價中的既有評估路徑、方法均可適用于整體評估?!吨改稀穮⒄占扔泄纼r規程的內容,結合江西省自然資源特征,列示各類自然資源的常用評估方法。
(四)價格影響因素。《指南》按照影響作用機制,將關聯因素分為:對收益產生影響的因素、對成本產生影響的因素、對程序效率產生影響的因素三類。
(五)評估方法的應用要點。《指南》明確整體評估中各參數取值均應以資產包各構成要素整體發揮效用為前提,在應用各評估方法時,應顯化協同效應、權衡效應、規模效應等組合效應對待估對象價格水平產生的影響;規定應用各評估路徑類的評估方法進行資產包價格整體評估時須特別關注的技術要點。
(六)典型組合類型的資產包評估要點。《指引》列示江西省內較為典型的資產包組合類型及其評估中可能涉及的權利權能種類,以及礦產資源+建設用地資源、建設用地+森林資源、水域資源+土地資源、水域資源+森林資源、基于水域資源的多權利(權能)組合等五類典型資產包整體評估中的評估要點。
(七)成交溢價分配。為明確劃分組合供應成交收入總金額在資產包內不同門類資源間的歸屬,銜接資源收入在不同所有權主體或不同層級政府財政間的分配規則。《指南》提出了按市場價值比例分配、按市場價值比例+競價熱度分配和按市場價值比例+溢價上限分配三種分配方法。
《指南》試行過程中,重點跟蹤成果在實際應用中的反饋情況,適時優化、完善,為全省整體評估領域提供更為科學和規范的指導。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