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文件制定背景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開展全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贛府發 〔2025〕9號)及《宜春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宜府發〔2025〕8號)的部署要求,制定了《靖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2.問:出臺目的是什么?
答:依法依規開展好我縣的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
3.問:《靖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該文件由普查總體安排,普查組織實施,普查工作要求三部分組成。
(一)普查總體安排部分分別對普查對象、普查行業范圍、普查主要內容和普查時間進行了說明。
(二)普查組織實施部分分別對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和保障普查經費方面進行部署安排。
(三)普查工作要求部分強調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普查,確保數據搜集的合法性和嚴肅性,并對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樹立數據質量第一的意識,通過加強培訓、規范流程、建立質量控制體系等方式,確保普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要求通過各種媒體渠道廣泛宣傳普查的意義,動員社會力量支持配合,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4.問:《靖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期限?
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有效期3年。
5.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劉青 0795-4650732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