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昌銅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機場往返免費通行優化實施方案》
一、背景依據
《昌銅高速靖安至南昌西和昌北機場往返免費通行實施方案》(靖辦字[2017]42號),《靖安經昌銅高速至南昌西和昌北機場往返免費通行實施細則(最新版)》。
二、出臺目的
進一步推動“引人入靖”,促進靖安旅游市場消費,擴大對靖安的宣傳和推介,做強做優靖安全域旅游示范區,帶動靖安社會經濟全面高質量發展,真正把靖安打造成南昌后花園,造福廣大群眾。
三、主要內容
符合辦理條件的外地來靖游客、旅游大巴、在靖工作置業、經商辦廠的人員、省內外旅行社總經理、副總經理、導游、媒體記者、省級及以上攝影家協會會員等群體的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非營運私家車,可按文件規定享受靖安至南昌西、靖安至昌北機場高速往返免費通行政策。
四、涉及范圍
1.車主為省內外旅行社總經理、副總經理、導游、媒體記者、省級及以上攝影家協會會員客運車輛(每月8次,縣文廣旅局出具證明,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2.全省各類旅游公司運輸游客至靖安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客車(現階段已辦理的無需重新辦理,縣文廣旅局出具證明,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3.非靖安戶籍在靖安工作人員的客運車輛(每月8次,相關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在靖銀行實發六個月以上工資流水,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4.非靖安戶籍在靖安經商、辦廠人員客運車輛(每月8次,出具營業執照、廠房或店面租賃證明,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5.非靖安戶籍購置了靖安縣內商品房人員客運車輛(每月8次,出具購房合同或不動產證書,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6.每周五17時開始,前一百輛來靖旅游客運車輛;每周六、周日上午8:00開始,分別前一百輛來靖旅游客運車輛(昌銅高速公路靖安收費中心提供相關通行數據,縣免費通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
五、執行標準
此次靖安至南昌西、靖安至昌北機場高速往返免費通行政策將于2024年9月底基本完成當前階段免費通行對象車輛數據整理工作,202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免費通行政策。實施時間暫定一年。
六、惠民利企舉措
符合條件且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的車主統一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四樓文廣旅局窗口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后進行辦理,窗口工作人員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指出材料缺項并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做到讓群眾只跑一趟。
七、新舊政策差異
增加了免費通行次數的限制,每月最多享受8次。
八、專業詞匯
ECT:電子不停車收費,是高速公路或橋梁自動收費的、通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簽與在收費站ETC車道上的微波天線之間進行的專用短程通訊設備。
九、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人:杜羿陽,聯系方式:0795-465154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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