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宜春市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3日印發《宜春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我縣要根據本縣實際情況,遵循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相應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制定預案。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
二、出臺目的
全面提高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應對各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三、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主要包括八個部分,附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級響應標準、縣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縣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三個附件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應急預案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事件分級、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指揮體系。明確了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組和機構職責。
第三部分,監測與預警。明確了監測、預警、預警信息報送和發布、預警行動和調整要求和時限。
第四部分,信息報告。明確了報告的程序、內容、續報終報。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明確了響應分級、響應措施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處置流程。
第六部分,后期工作。明確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善后處置及總結評估。
第七部分,應急保障。明確了應急處置隊伍、信息、醫療、技術、物資與經費保障等相關保障。
第八部分,附則。對預案管理、預案實施做出了規定。
四、執行標準
《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宜春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五、惠民利民舉措
及時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六、新舊政策差異
修改完善了監測方式、監測信息來源。對信息報送時限進行了分情況分別具體明確。機構改革后,成員單位發生了變化。
七、后續工作考慮
無
八、專業詞匯
無
九、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胡瑞林 0795-4662523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