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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宜府發〔2021〕10號
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宜陽新區管委會、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宜春市建設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5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宜春市建設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五型”政府建設,著力打造“四最”一流營商環境,把宜春建設成為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打造一等政務服務體系
(一)場所建設標準化。根據政務服務工作職能,完善功能區域和服務設施,打造一流政務服務大廳。
1.場所面積要求。市本級政務服務大廳面積不少于1.2萬平方米。規模較大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不少于0.6萬平方米(豐城市、樟樹市、高安市、袁州區、上高縣、萬載縣),規模較小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不少于0.4萬平方米(靖安縣、奉新縣、宜豐縣、銅鼓縣、宜春經開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
2.總導服臺要求。具備業務咨詢、引導引辦、大廳巡查、志愿服務、投訴受理等功能。(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
3.輔助功能區要求。具備排隊取號、智能查詢、自助填單、自助辦理、自動出件、休息等候、檔案查詢、母嬰護理和24小時智能自助服務等功能。(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
4.后臺支撐區要求。具備后臺審批、并聯審批、評審圖審、聯合會商、視頻監察等功能。(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
(二)運行管理標準化。完善政務服務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隊伍,確保政務服務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有制度支撐。
1.縣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合理設置綜合協調、業務辦理、監督考核、信息化管理等內設機構,履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指導服務和考核評價職能,已成立行政審批局的要健全完善業務審批、綜合踏勘等機構設置。要按照行政執法和行政審批人員資格要求,配備足額編制。(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委編辦)
2.進駐部門要按照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群眾口碑好的標準,選派窗口工作人員;窗口工作人員黨組織關系要按規定轉入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并接受其評優評先和年度考核。(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3.建立完善各類政務服務制度,主要包括:信息公開、首問負責、一次性書面告知、限時辦結、超時默許、缺席默認、延時預約服務、導辦幫辦代辦、惠企政策兌現、審管互動、電子監察、投訴舉報等制度。(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
4.推行政務窗口規范化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要積極引入政務服務專業運營托管機構,對窗口人員選聘培訓、現場管理、事項梳理、流程優化等領域進行規范升級。其他地方也要利用自有條件,定期開展業務知識和政務禮儀培訓,不斷提升窗口專業化、規范化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5.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推行以離場評價和線上評價為主的評價方式,加強“差評”問題整改,推進評價和回復公開。2021年底前,全市鄉鎮(街道)實現政務服務“好差評”全覆蓋。(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三)審批事項標準化。按照“三級四同”要求,實現同級行政審批事項名稱、分類和辦理標準的統一規范。
1.梳理公布市縣兩級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統一行政許可事項統計口徑、編碼規則、事項名稱、設定依據、法定時限等要素。(牽頭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凡涉及經濟發展、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集中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含部門辦事大廳)辦理。規模較大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不少于600項,規模較小的不少于500項。(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四)審批服務過程標準化。明確審批事項辦理涉及的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批流程、審批權限,實現審批服務全市“無差別辦理”。
1.編制《宜春市審批服務指導規范》、審批服務事項申報材料標準化模板和審批服務示范文本。(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開展政務服務“六減一增”專項行動,推動“減環節、減材料、減證明、減跑動、減時限、減費用、增質效”的“六減一增”工作。(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3.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實行分類綜合“一窗受理”或跨部門、跨領域的“無差別全科”窗口模式,“一窗式”系統使用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4.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好”率達到90%以上,“一次不跑”率達到50%以上;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即辦件占比達到40%以上;行政許可承諾辦結時限不超過法定辦結時限的50%。(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5.全面落實告知承諾制,實行“承諾+備案”。2021年底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告知承諾制全覆蓋。(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五)推進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爭取改革不斷擴面,構建上下銜接的“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體系。
1.已經開展改革試點的縣(市、區)要緊盯審批事項和專業人員劃轉等關鍵環節,建立改革銜接配套制度,高效運行。(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豐城市政府、萬載縣政府)
2.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積極申請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力爭實現市縣兩級全覆蓋。(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市委編辦、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
二、推行一等政務服務舉措
(六)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聚焦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從企業和群眾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強化數據共享,注重業務協同,做到“一件事一次辦”。
1.制定出臺“一件事一次辦”辦理操作規程,優化再造審批服務流程。(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宜春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開發建設全市“一件事一次辦”系統。(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3.梳理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一件事”,市本級落實不少于30個高頻“一件事一次辦”事項,縣(市、區)不少于40個。(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4.首問部門牽頭統一受理、配合部門分頭辦理,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2021年底前,市縣兩級需跨部門辦理的事項基本實現“一件事一次辦”。(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七)推行政務服務“跨域通辦”。聚焦企業群眾異地辦事需求,采取“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等方式,推進實現“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全市通辦”,打造宜春政務服務“跨域通辦”三級服務體系。
1.國家和省部署的“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全面落實到位。(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2021年底前,梳理公布不少于100項“全市通辦”事項。(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3.加大與周邊兄弟設區市“跨域通辦”合作力度,市本級在原有基礎上增加2個合作地市,至少達到7個,縣(市、區)至少達到3個。(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八)推進政務服務“幫代辦”。強化導辦幫辦代辦和志愿服務功能,變“自己跑”為“政府跑”。
1.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幫代辦”服務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組建專門工作隊伍。持續梳理并公布“幫代辦”服務事項,企業注冊開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惠企政策兌現等涉及民生、影響營商環境的高頻事項實現全覆蓋。(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依托“贛服通”平臺,探索建設網格代辦服務專區,優化上門幫辦代辦服務功能。(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九)加速惠企政策兌現。依托政策兌現專窗,強化企業優惠政策庫、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清單和惠企政策精準推送辦事系統支撐,為企業提供精準的政策推送、跟蹤辦理服務。
1.完善全市“云上辦”惠企政策兌現平臺和“贛服通”惠企政策兌現專區功能,惠企政策做到“應上盡上、精準推送”。(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營商辦、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強化涉企政策統一發布,新出臺涉企政策1個月內在“云上辦”和“贛服通”平臺100%歸集發布。(牽頭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3.通過線上平臺能夠在線辦理的事項要嚴格按時限辦結,需要到現場辦理的要進一步強化政策兌現專窗“幫代辦”功能,實現線上咨詢、線下辦理無障礙。(牽頭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三、提供一等政務服務支撐
(十)持續推動“贛服通”升級。加快推進“贛服通”4.0版建設,全力支持部門建設服務專區。
1.“贛服通”接入事項達到高頻事項的80%以上。(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依托省級“區塊鏈+信用服務”綜合信用評價平臺,推進在社會、政務、金融、商務、現代流通等領域具體應用場景落地。(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十一)完善一體化在線政務平臺功能。強化政務數據資源整合共享應用,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政務數據共享使用授權機制,提升“一網通辦”功能。
1.2021年底前,各地自建業務系統完成與“一窗式”綜合服務平臺對接,實現系統通、數據通、業務通。(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
2.全面推動數據下沉使用,為基層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提供數據支撐。(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十二)拓展“贛政通”功能。打通“贛政通”“贛服通”服務通道,推行“前店后廠”的政務服務新模式。
1.實現至少10項政務服務事項通過“贛服通”掌上受理、“贛政通”后臺辦理。(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進一步強化平臺使用推廣,努力實現全市機關工作人員全覆蓋。(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十三)優化自助服務。全面梳理各部門自助服務事項,加速匯聚各類自助服務,打造自助服務升級版。
1.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多功能智能化的24小時自助服務專區,配套集查詢、辦理、繳費、打印證明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自助服務終端。(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依托銀行網點優勢,在城市人流密集區和基層鄉鎮、村(社區)設置自助服務終端。(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行政審批局)
(十四)推行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同等使用。全面推行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為企業群眾和機關內部辦事提供便利。
1.全面梳理并完成電子印章印制,建設電子印章庫。(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2.構建科學可信的電子印章應用體系,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實現電子印章跨行業、跨區域、跨層級應用。(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十五)推進政務服務“無證辦理”。運用數據資源共享、大數據支撐等手段,推動電子證照在辦理具體政務服務事項過程中的應用,加快實現“區塊鏈+電子證照+無證辦理”。
1.加快推進“無證辦理”政務服務大廳建設,讓辦事企業和群眾可以通過“刷臉”“掃碼”“亮碼”等方式進行自動比對認證授權,服務窗口自動關聯調取證照數據,自動生成材料。(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2.2021年底前,市縣兩級政務服務大廳全面實現“無證辦理”。(牽頭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十六)強化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打破行政區劃和行業壟斷,堅持“非禁即入”的原則,建立面向全社會開放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
1.編制并公布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落實“一網選中介”。(牽頭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2.健全中介服務機構退出機制和失信懲戒制度,將中介機構誠信狀況與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獎、限、停、退”政策掛鉤。(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直各有關單位)
3.加強項目監督和平臺使用,財政性資金和國有資金項目做到“應進必進”,鼓勵支持社會性資金項目入駐中介超市選取服務。(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四、創新一等政務服務模式
(十七)推進政務服務“一縣一品”工程。各縣(市、區)結合自身實際,打造各具特色的縣域政務服務品牌,為全市乃至全省全國提供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
1.2021年7月底前,各縣(市、區)選取服務主題并完成初步建設,接受上級驗收評估。(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2.對政務服務“一縣一品”工程進行推廣推介和宣傳報道。(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十八)開發政務服務智能導航。強化政務服務在線導辦導巡功能,實現咨詢電話一鍵直撥、辦公地址一鍵導航、服務鏈接一鍵直達。
1.梳理匯集全市線下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場所及其辦理事項、辦事指南、辦公地址、咨詢電話、工作時間、地圖定位等信息資料,強化“贛服通”、江西政務服務網等線上平臺功能。(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2.按照高頻服務進行主題分類,編制全市政務服務智能導航。(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十九)推行政務服務“無感辦理”。變傳統“依申請辦事”服務模式為政府部門提前介入,精準發現辦事需求并主動提醒辦理。
1.對接人口、戶籍、婚姻、不動產、營業執照、建設工程等數據系統,通過采集、比對重點字段數據,實現關聯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復用”,打通政務服務運轉的“內循環”。(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2.探索開發人工智能政務服務應用平臺,提供無感認證、精準定向推送、服務過程回溯等應用,為政務及協同其他業務部門的交互服務提供支撐。(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五、強化一等政務服務保障
(二十)注重經驗推廣和宣傳引導。大力推廣政務服務亮點工作和經驗做法,并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提高社會各界對建設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工作的知曉率和支持率。
1.在入城口和市縣城區主要路段設置引人注目、主題鮮明的公益宣傳標語,濃厚建設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
2.充分發揮報紙、電視、網站、微信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政務服務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及時曝光不良現象,糾正存在的問題。(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宜春廣播電視臺、宜春日報社、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3.積極向上級報送建設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工作信息,爭取上級部門支持和領導關注。(責任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4.做好“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務服務領域及時獎勵推薦工作,使政務服務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和業績突出的干部得到及時獎勵和表彰。(責任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
(二十一)嚴格評估考核。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建設全省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工作的統籌抓總,牽頭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和年終考核。
1.各地各部門要把建設政務服務滿意度一等市列入工作重點,從組織力量、工作舉措、資金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確保工作任務落實落細。(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三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2.依托第三方評估機構,于2021年7月和12月分兩輪對各縣(市、區)和市直政務服務職能部門開展點化、細化、量化的政務服務工作評估,并及時通報評估結果和排名。對第一次評估排名后三位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由分管市領導約談其主要領導;連續兩次排名后三位的,由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單位主要領導在全市營商環境相關會議上作表態發言。(牽頭單位:市營商辦、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3.對各縣(市、區)和市直政務服務職能部門開展年終考評,考評結果由第三方機構兩次評估成果和年終考核成效組成,考評情況納入年度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考核、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顯著的地方和部門進行專項表彰,對作風漂浮、工作滯后的地方和部門進行全市通報。(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營商辦;責任單位:宜春經開區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