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大隊決定對下列被依法扣留的車輛進行公告(附表),請車輛的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天內到我大隊接受處理;逾期未處理的,我大隊將對該批車輛依法進行處理。
附件:
網站地圖 | 聯系我們
主辦:靖安縣人民政府 承辦: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系電話:0795-4662252
贛ICP備2021004745號-1 網站標識碼3609250007 ?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