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關于調整靖安縣自來水公司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的公告
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現將《關于調整靖安縣自來水公司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相關事項如下:
一、征求意見時間
2024年8月3日至9月3日
二、意見反饋方式
請社會各界群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將修改意見反饋至靖安縣發改委,并請注明提出修改意見者工作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聯系人:李思怡
聯系電話:18870526677
靖安縣發改委
2024年8月3日
關于調整靖安縣自來水公司自來水銷售價格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靖安縣自來水公司:
為疏導城鎮自來水價格矛盾,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西省定價目錄>的通知》(贛發改價調規〔2022〕807號)和《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落實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贛發改價管〔2022〕470號)的規定,經2024年9月10日縣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靖安縣自來水銷售價格調整如下:
一、自來水銷售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1.25元/噸調整為1.45元/噸;
2.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為1.90元/噸,其中:行政事業用水價格由1.50元/噸調整為1.90元/噸,工業用水價格由1.25元/調整為1.90元/噸,經營基建用水價格由1.80元/噸調整為1.90元/噸;
3.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4.00元/噸調整為6.00元/噸。
二、實行居民階梯用水價格制度
居民用戶以每戶五人計算,每戶用水量分為三級(階梯水價比例關系為1:1.5:3)。其中:一級用水量,為年用水量360噸以下(“以下”含本數,“以上”不含本數,下同),即月均用水30噸以下,執行現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45元/噸;二級用水量,為年用水量361噸至480噸,即月均31—40噸,執行現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1.5倍2.18元/噸;三級用水量,為年用水量480噸以上,即月均40噸以上,執行現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3倍4.35元/噸。
三、實行非居民用水及特種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制度
按照《江西省發展改革委、住建廳、水利廳<關于建立健全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8〕1175號)和宜春市發展改革委、宜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宜春市水利局《關于印發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宜市發改收費字〔2019〕13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實行優惠用水價格
1.對民政登記在冊的城鄉特困家庭、低保戶家庭實行用水價格優惠政策,參照宜春市的優惠水量水平,每戶每月用水優惠水量5噸,超過優惠水量5噸以上部分的,執行規定水價。由縣民政和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落實。
2.對工業園區內的企業實行用水優惠政策,用水價格按1.45元/噸執行;工業園區外的企業用水價格按非居民用水價格執行。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落實。
3.特種行業用戶經營面積小于25平方米(含)且年平均月用水量在30噸(含)以內的,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超過優惠水量(360噸)以上用水量部分的,執行特種行業水價(按年累計用水計算)。由縣工信科技商務局、縣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落實。
4.對其他類用水價格優惠的,按照縣政府有關文件明確的優惠政策執行。
五、用水性質的界定
1.“居民生活用水”指城鎮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按照城鄉供水一體化要求納入“同網同價”統一管理的農村居民用水,參照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行。
2.“非居民用水”指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市政用水(環衛、綠化)、生態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種用水”包括高爾夫球場、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生產、洗?。ㄖ笇I洗浴、足浴以及在賓館、飯店或者娛樂場所常設的獨立或相對獨立洗浴、足浴、溫泉、水療等服務)、洗車、歌舞廳、桑拿、按摩、酒吧、茶座、咖啡廳、美容美發、游泳館等用水。
六、關于階梯水價的結算周期
階梯水價以年為結算周期,按年累計用水計算。五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每級用水基數可相應增加5噸。居民用水戶憑戶口本,承租房屋用戶憑房屋租賃合同、居民身份證到供水部門辦理新增用水基數申報手續。
七、關于合表用戶用水價格
本次水價調整后仍未實行“一戶一表”且為混合用水性質的合表用戶用水價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定價。如:居民生活用水與非居民生活用水合表,按照價格高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定價。
八、執行時間
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
2024年8月3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