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者在我縣旅游過程中所遇到的 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竭盡全力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維護靖安旅游形象,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旅 行社管理條例》、《江西省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等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突發旅游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由同級旅游行政部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h旅游行政部門、鄉、鎮旅游主管部門在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1.4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旅游者重大傷亡、財產損失等緊急事件。
1.4.1 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主要分 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件。包括:水旱、冰雹、狂風等氣象災害,地震、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 地質災害導致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民航、鐵路、公路、水 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導致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其他重大 安全事故導致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件。包括: 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導 致的旅游者重大傷亡事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旅游者健康的事 件等。
(3)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大型旅游節慶活動、旅游高峰期、日常旅游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火災、建筑物 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4)其他突發旅游公共事件。
1.4.2 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分級 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按旅游者傷亡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的大 小,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 20 人以上重傷或 10 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 80 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造成 10 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Ⅱ級(重大)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 10 至 19 人重傷或 5 至 9 人死亡的,或一次造成 50 至 79 人嚴重食物中毒或造 成 5 至 9 人中毒死亡的。
Ⅲ級(較大)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 5 至 9 人重傷或 1 至 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嚴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 4人死亡的。
Ⅳ級(一般) 指一次突發事件造成旅游者 1 至 4 人重傷, 或一次造成 19 人以下嚴重食物中毒的。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2.1 組織指揮體系
2.1.1 指揮機構縣政府統一領導本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 據需要成立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主要領導
副指揮長:縣政府分管領導
成員: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文廣新旅局、縣外事辦、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公路局、縣衛健委、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民政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
2.1.2 縣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處置全縣范圍內或我縣公民在縣外、境外突發的旅游公共事件。
(2)確定相關鄉、鎮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單位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職責及其分工;
(3)制定突發旅游公共事件處置的決策和應對措施,指揮、協調相關鄉、鎮及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4)決定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
(5)根據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等級,必要時決定派出縣應急事件處理工作組現場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2.1.3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文廣新旅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文廣新旅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文廣新旅局 分管副局長擔任。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指導協 調涉及全縣發生的重大以上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相關處置工 作,及時做好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 通報,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決策等工作,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 的日常工作。
(2)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適時報道發布突發旅游公共應急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正確引導輿論,進行客觀正面的報道。
(3)縣外事辦負責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旅游團組中有關涉外、涉僑、涉港澳臺人員的處理事項,負責出國(境) 旅游團組人員遇到突發事件時需要協調幫助的有關事項;協助旅游行政部門,及時向相關外國駐華使(領)館、港澳臺駐內地辦事處或機構通 報情況。
(4)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協助指揮部工作,核實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做好安全臺帳的封存保管和事故責任的 調查處理工作。
(5)縣市監局負責做好旅游景區(點)食品安全和特殊設備的監督管理,事故發生時負責及時提供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6)縣公安局負責組織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時現場治安秩序的維護,及時協助旅游行政部門對事件進行有效處置、控制和 避免事件擴大化,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危害處置突發旅游公共事 件的違法犯罪活動;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障處置突發旅游公共 事件的車輛和人員迅速抵離目的地。
(7)縣交通局,縣公路局負責組織協調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時交通的及時暢通和因水上交通事故導致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調 查處理;對標有縣應急救援標志的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卡 應優先或免費放行,協助衛生部門對乘坐水運交通工具的旅游 者進行衛生檢疫、查驗工作。
(8)縣衛健委負責組織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時傷病旅游者的 緊急救治,組織調查中毒和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發 病原因,并及時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
(9)縣林業局負責森林火險、火災及野生動物病原體等情況的監測預警,及時提供森林火災、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旅 游點的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各類森林旅游景區做好旅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報、控制、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10)縣水務局負責協助、配合旅游部門因洪水等原因造成及在水體旅游景區內旅游者傷亡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11)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時應急救援工作。
2.2 鄉、鎮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鄉、鎮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由鄉、鎮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建立和完善旅游 應急管理與監測體系的責任制,及時上報旅游應急信息,并根 據應急管理實際或縣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決定要采取的應急措 施。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完成各項應急任務。
三、預測與預警
3.1 預 測 建立健全突發旅游公共事件預測機制。
3.2 預 警 縣文廣新旅局每年要定期組織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咨詢委員會對全縣旅游公共信息進行分析,根據其發生發 展的規律和特點,對其發展的趨勢做出預測,根據需要向縣政 府提出相應級別的預警建議??h政府根據縣旅游行政部門提出 的建議,向全縣發出突發旅游公共事件預警。 預警分為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特別嚴重、嚴重、較重和一般四個預警級別。
3.3 報告制度 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個人(重點是領隊、 導游,旅游景區、賓館飯店負責人以及事發現場的相關人員), 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上級政府、旅游行政部門以及旅 游經營單位報告。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核實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及旅游行政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性質、起因、影響以及涉及人員情況和采取的應急措施。
四、應急響應
4.1 分類響應
(1)當發生一般(Ⅵ級)旅游安全事故時,由縣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當地鄉鎮和旅游、應急管理、公安、交通、 衛生、市監、林業、水務、消防救援等相關單位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程序報縣政府。
(2)當發生較大(Ⅲ級)以上旅游安全事故時,縣應急指揮部應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旅游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F場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助、 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信息發布、善后工作等應急工作組,負責相關具體工作。
綜合協調組:縣政府辦、縣文廣新旅局、應急管理局、市監局牽頭,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參與,組織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交通、通信和裝備等資源調配,對旅游突發公共事件 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事故情況隨時向省、市等上級部門報告情況、申請支援等。
搶險救助組:縣文廣新旅局、應急管理局、交通局、公路局、林業局、水務局、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查明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后果,制定搶險救援方案,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警戒保衛組:縣公安局牽頭,負責旅游突發公共事件現場 安全保衛工作。
醫療救護組:縣衛健委牽頭,負責旅游突發公共事件現場 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
后勤保障組: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負責提供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做好電力、通信設施搶修等工作。
信息發布組:縣委宣傳部牽頭,文廣新旅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參加,負責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
善后工作組: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牽頭,縣民政局、縣保險行業相關機構、事發單位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工作。
4.2 應急結束 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 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4.3 應急救援聯絡方式 文廣新旅局應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救援電話,或共享有關部門的救援電話,并保證24小時暢通。
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0795—4651548。
4.4 新聞發布 有關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新聞發布,按照靖安縣的有關規 定,由相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及時、準確地統一發布。
五、應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向縣旅游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提供 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隨時暢通。
5.2 交通保障 必須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隨時確保參與應急救援人員運 送和在事件中傷亡人員的轉移救治。
5.3 隊伍保障 縣應急指揮部應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旅游突發公共事件, 為參與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配備相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
5.4 經費保障 縣財政部門應將突發旅游公共事件處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 預算,每年要對旅游事件應急財政經費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監 督檢查。
六、后期處置
6.1 評估和改進 要及時對應急處理的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對每一次應急 預案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提出改進的意見和措施,進一步提高旅游應急預案實施的可操作性。
6.2 責任處罰 應急反應終止后,要對突發旅游公共事件的原因、責任以 及受到傷亡、損失的情況進行嚴肅認真的調查、統計,對導致 事件發生和在事件處置中不力并造成無辜傷亡和損失的有關責 任人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6.3 總結與表彰 對參加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致病、致殘、死亡的工 作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英勇獻身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七、宣傳教育
縣文廣新旅局要主動做好公眾旅游安全知識、救助知識的 宣傳教育。旅游團隊的領隊和導游在團隊出游前必須強調安全 重要性和必要的安全自救知識,提高旅游者自身預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演練
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圍繞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演習,做 到熟悉相關應急預案和程序,了解有關應急支援力量、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相關知識,保持信息暢通,保證各級響應的相 互銜接與協調。
九、附則
9.1 各鄉、鎮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縣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關的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旅游救援體系,并進行必要的實際演練。各旅游經營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或方案。
9.2 本預案由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負責解釋。
9.3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