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縣醫藥儲備作用,確保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和衛生防護用品及時有效供應,將突發公共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醫藥儲備應急預案》、《宜春市醫藥儲備應急預案》和《靖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靖安縣醫藥儲備應急工作。
1總則
1.1目的
1.2工作原則
科學預測、常備不懈。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對突發事件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好靖安縣醫藥儲備的應急準備。
統一政令、政府領導。按照由省級統一政策規劃、分級儲備管理的原則,建立縣級醫藥儲備,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醫藥儲備應急工作。
依法規范、有償調用。各有關部門及相關承儲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反應迅速、及時調運、按規定回收貨款。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加強醫藥儲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1997]23號);《國家醫藥儲備管理辦法》(國經貿醫藥[1999]544號);《國家醫藥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財工字[1997]448號);以及《國家醫藥儲備應急預案》(發改運行[2005]1190號)、《江西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贛府發[2005]11號)、《江西省醫藥儲備管理辦法》(贛經貿綜行發[2001]31號)和《關于印發〈江西省醫藥儲備應急預案〉的通知》(贛食藥監市[2005]112號)、《宜春市醫藥儲備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空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適用范圍將隨著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和補充。
2.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2.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具體應急需要,成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靖安縣醫藥用品協調指揮機構。指揮機構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發展計劃委員會、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交通局、靖安汽車站以及江西靖華醫藥有限公司組成,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總指揮,負責對全縣的突發事件醫藥儲備的統一調運和供應。
2.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負責動用應急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以及衛生防護用品儲備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2.3縣發展計劃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負責應急醫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應急醫藥儲備保障計劃,確定并適時調整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以及衛生防護用品等儲備用品品種和數量。
2.4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向市發展改革委聯系申請動用市醫藥儲備,向相鄰地區請求調用其醫藥儲備。
(2)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并適時調整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以及衛生防護用品等儲備品種和數量。
(3)組織應急調運,督促承儲企業回收貨款,有關單位及時支付貨款。
(4)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負責動用縣級醫藥儲備的審批。
2.5縣交通局、靖安汽車站的主要職責
根據需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工具,將動用的醫藥儲備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送到指定的地點。
2.6承擔醫藥儲備企業的職責
(1)按照縣經濟貿易委員會下達的調用通知單執行藥品、醫療器械等調用任務,確保調用時儲備藥品、醫療器械等及時有效的供應,并及時回收貨款。
(2)組織落實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等部門下達的儲備品種及數量調整計劃。
3應急響應
3.1分級響應標準
根據國家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級別劃分(分為特別重大〈Ⅰ〉、重大〈Ⅱ〉、較大〈Ⅲ〉、一般〈Ⅳ〉),當發生一般〈Ⅳ〉突發公共事件時,先動用縣醫藥儲備,不足部分按有償調用原則,向相鄰地區請求動用醫藥儲備予以支援,仍難以滿足,再申請動用市醫藥儲備;當發生較大〈Ⅲ〉突發公共事件時,先動用縣醫藥儲備,并可申請動用市醫藥儲備,不足部分按有償調用原則,向相鄰地區請求動用醫藥儲備予以支援,仍難以滿足,再申請動用省醫藥儲備;當發生特別重大〈Ⅰ〉、重大〈Ⅱ〉突發公共事件時,先動用縣醫藥儲備,并可申請動用省、市醫藥儲備,難以滿足時,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償調用的原則,調劑相鄰地區的醫藥儲備,仍不能滿足需要時,再申請動用國家醫藥儲備。
3.2分級響應程序
3.3響應措施
3.4技術、生產和人員保障
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保持信息暢通,及時了解和掌握預防和治療方案,跟蹤國內外相關科研進展,通過儲備管理系統網絡,分析匯總,及時落實承儲單位庫存儲備品種、數量和儲備地點,做好調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針對突發事件需求量大的、不宜保存的以及有特殊用途的品種,縣醫藥儲備管理部門要安排與生產企業簽訂一定數量的緊急購貨合同,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
醫藥儲備單位要具有長期的專業化市場運作能力,并建立和維系與醫藥用品生產企業的良好合作關系,確保在任何緊急情況下的儲備物資進貨渠道。
加強人員日常培訓和演練,建立針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包括日常管理、倉儲、運輸和清款。
針對突發事件對醫藥用品調運時間要求緊迫的特點、公路運輸部門應優先受理和承運,保證醫藥用品及時運達。
4.評估與恢復
(1)突發公共事件結束或暫時告一段落后,針對縣醫藥儲備在事件發生、發展和結束過程中的作用和效果,應由縣主管部門及時組織由相關部門專家、社會專家及事件發生地區代表組成的評估委員會及時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應結合突發事件特點確定。
(2)突發事件處置完成后,由縣經濟貿易委員會正式通知承儲單位進行總結和調撥后跟蹤服務,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并指派專人負責整理。提出具體可行的改進措施,提請有關部門審議后實施。做好縣醫藥儲備計劃的及時調整和醫藥用品的及時補充。
(3)在緊急情況下,為滿足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特殊需要,有關企業組織應急生產、應急調運而形成的經濟損失,縣政府予以補償。
5.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和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