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江西洪屏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工程項目的批復
贛土批字〔2023〕546號
宜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江西洪屏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工程項目的審查報告》(宜市自然資文〔2023〕17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靖安縣將寶峰鎮毗爐村,三爪侖鄉塘里村、紅星村,仁首鎮團結村的農村集體農用地43.7928公頃和未利用地3.222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另征收建設用地0.2177公頃。同意將國有農用地0.2055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以上共批準建設用地47.4386公頃,當地人民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作為江西洪屏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靖安縣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同時,督促將相關信息在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及時公開。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