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辦發〔2023〕12號
靖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靖安縣重點科技計劃“揭榜掛帥”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靖安縣重點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靖安縣重點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方案
為落實省市科技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全國范圍的優勢創新資源攻克我縣醫藥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生態農業、數字經濟產業等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急需解決的技術難題,提升我縣科技創新水平,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我縣產業需求,每年摸排、遴選和發布一批關鍵核心技術需求榜單,開展重點項目攻關,助推產業發展邁向中高端。
(一)以用為本、務求實效。鼓勵企事業單位從實際技術難題解決需求出發,提出企業或產業共性關鍵核心的“卡脖子”問題清單,著力提升產業鏈、創新鏈。
(二)完善機制、協同合力。完善“揭榜掛帥”重點項目攻關的全鏈流程和制度機制,調動項目主體和人才團隊積極性,確保項目攻關順利推進。
(三)大膽創新、包容失敗。鼓勵企事業單位、揭榜人才和團隊大膽創新,突破體制機制束縛,建立容錯機制,激發創新活力,解決后顧之憂。
二、資金安排
縣財政局每年在科技創新券專項資金中安排200萬元“揭榜掛帥”項目引導資金。入選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發榜方愿意提供的最低研發資金在發榜時予以公開供揭榜方參考,縣科技局按照不超過“揭榜掛帥”項目研發投入總額的25%給予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
三、發榜方條件
發榜方提出的技術難題或者重大需求,經縣科技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組篩選論證后張榜。發榜方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縣注冊的龍頭企業、骨干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龍頭企業包括有關部門認定的市級以上工業、農業、服務業龍頭企業,骨干企業包括發展前景好、潛在市場大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包括縣域科研所、創新平臺和載體等。
(二)需求內容應聚焦前沿核心關鍵技術,通過項目實施,能夠顯著提升本企業、本行業的核心競爭力,帶動相關產業整體水平能力的提升。
(三)具有保障項目實施的資金投入,能夠提供項目實施的配套條件。
(四)項目應有明確的指標參數、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及其他對揭榜方的條件要求等需求內容,應該清晰可考核。
(五)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六)無重大違法行為。
四、揭榜方條件
揭榜方主要為省內外具有研發能力的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或各類創新平臺及其組織的聯合體(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或各類創新平臺與發榜方不能為同一法人或親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充足的研發投入、良好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科研團隊,有能力完成發榜方提出的任務需求。
(二)能針對發榜項目需求,提供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性方案,且能夠掌握自主知識產權。
(三)承諾項目取得的成果在發榜方進行轉移轉化。
(四)技術需求企業不得作為揭榜方,但可以作為合作單位承接轉化項目成果。
(五)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六)無重大違法行為。
五、工作流程
(一)榜單征集。重點聚焦我縣醫藥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生態農業、數字經濟產業等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摸排征集產業、企業發展中存在的科研難點、技術堵點,梳理形成技術需求清單,需求內容應明確擬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核心指標、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和揭榜方應具備的條件。
(二)榜單論證。縣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行業專家對項目需求進行論證篩選,并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重點遴選出影響力大、帶動性強、應用面廣的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需求項目或推廣難度大、具有廣泛應用前景和輻射帶動作用較好的科技成果轉化需求項目。
(三)張榜公告。縣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按遴選審批結果向社會發布重大科技需求榜單。
(四)對接揭榜。揭榜方按項目需求主動與發榜方對接,細化落實合作具體內容,達成共識。縣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對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方案可行性、發榜方滿意度等進行論證評審,并根據專家組最終評分由高至低提出4-6個擬中榜項目名單和擬安排的項目資金額度。
(五)公示簽約。縣科技局將專家組評榜意見和擬安排的項目資金額度反饋給發榜方,經發榜方同意確認,進行擬立項公示,無異議后(或有異議但已成功消除異議的),由發榜方、揭榜方、縣科技局共同簽訂科技計劃任務合同書。
(六)資金撥付。財政專項引導資金分兩期撥付給發榜方,項目立項程序完成后首期撥付50%,其余資金在項目通過驗收或績效評價后撥付,對驗收或績效評價不通過的不予撥付余款,對驗收或績效評價不通過且資金使用存在違規情況的追回前期所撥資金。
(七)使用范圍。財政補助資金支出范圍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揭榜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及其他合理支出。間接費用(揭榜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及其他合理支出)實行總額控制,按照不超過扣除設備費外的直接支出20%核定,揭榜單位管理費用由揭榜單位根據實際管理支出情況與項目負責人協商確定,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科研需要和實際貢獻自主確定,其他合理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使用。
六、監督管理
(一)績效評價。縣科技局主要負責“揭榜掛帥”項目遴選、立項、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縣財政局主要負責“揭榜掛帥”項目預算審核、資金撥付、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驗收或績效評價為優秀的項目承擔單位,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和優先享受其他科技創新獎補政策;對驗收或績效評價為良好的承擔單位,優先推薦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省級科技創新平臺,優先列入科貸通支持對象。
(二)容錯機制。揭榜方已按科技計劃任務合同開展技術攻關工作,但因客觀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項目任務無法按期按質完成的,會同發榜方向縣科技局提供審計報告和相關佐證材料,經縣科技局、縣財政局審核同意可項目延期或項目終止。項目終止的,收回已撥付的剩余財政補助資金。
(三)人才政策。“揭榜掛帥”人才和團隊除可享受掛帥企業給予相關待遇外,符合《靖安縣“人才新政12條”(試行)》相關條件的,可享受靖安縣高層次人才各類優惠政策補貼。
(四)科研誠信。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對存在失信行為的創新主體,在科研項目申報、財政資金支持、獲得相關獎勵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對弄虛作假,采取虛報、多報等方式騙取項目資金,一經查實,除追回資金外,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七、附則
(一)本方案由縣科技局會同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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