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億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在2021年全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中,你公司代理的“靖安縣漁業增殖放流大鯢苗種采購項目”、“靖安縣人民法院移動辦公辦案干群通“二合一”終端服務項目”、“靖安縣中醫院彩色多普勒超聲波診斷儀項目”、“靖安縣社會救助及救助管理服務項目”、“靖安縣第二小學校園設備項目”五個項目被抽檢。經過自查、市檢查組集中審查和現場核實,認定你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在“靖安縣漁業增殖放流大鯢苗種采購項目”、“靖安縣中醫院彩色多普勒超聲波診斷儀項目”、“靖安縣社會救助及救助管理服務項目”和“靖安縣第二小學校園設備項目”中,政府采購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內公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
在“靖安縣漁業增殖放流大鯢苗種項目”、“靖安縣人民法院移動辦公辦案干群通“二合一”終端服務項目”和“靖安縣中醫院彩色多普勒超聲波診斷儀項目”中,單一來源采購專家專業知識與采購項目無關。違反《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74號令)第41條規定。
在“靖安縣中醫院彩色多普勒超聲波診斷儀項目”評標商務部分中“維修機構”條款依據不合理,“類似業績”條款有區域歧視;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本機關現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給予警告處罰,責令你公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改正。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靖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靖安縣財政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