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宜春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4年宜春市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農字〔2024〕38號)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加快我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范推廣,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開展農技示范指導和培訓服務,打造現代農業示范樣板。現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面向社會公開遴選2個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現將遴選事項公布如下:
一、遴選范圍:
全縣范圍內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業產業基地,包括依托現代農業示范區的基地、科研教學推廣單位自有試驗示范基地、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基地等,均可列入遴選。
二、遴選程序:
1.展示基地需主動提出申請,填寫農業科技示范基地遴選報名表(見附件),填表需按要求填寫基地基本情況、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信息,土地產權或者承包協議書。
2.縣成立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專家評審組,負責對報名參選的基地資質進行審定,對所報材料進行核定,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會審核認定基地確定之后進行公示。
3.經報名、遴選、評定、公示后確定的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統一豎立“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標牌、品種農藝性狀和技術要點標牌,明確年度任務和技術示范實施方案。
三、展示基地具備的條件:
1.展示基地所屬單位(科研教學推廣單位、涉農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應具有正式的注冊信息。
2.展示基地需要有自主經營權或者土地流轉、承包合同期在10年以上。
3.同一基地支持不超過三年,國家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可認定為所屬項目縣的示范基地
4.具備較好的基礎設施,較高的技術含量,開展培養科技示范戶、現場觀摩、現場教學等農藝融合展示示范。
5.健全的檔案材料,包括基地建設實施方案、管理辦法、農業投入品生產記錄以及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數據記錄等。
四、示范基地的職責:
1.展示基地應積極開展農技推廣相關工作,著力創新,打造適合我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集成展示。
2.展示基地應自覺接受和配合縣、鄉鎮農業技術部門的業務指導,結合展示基地科技示范年度工作,撰寫基地工作計劃方案和示范總結。
3.展示基地需要有示范方案(協議)且示范任務明確。
五、展示基地享有的權利:
展示基地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后,縣安排農技推廣項目資金對展示基地購買農藥、化肥、試驗設施裝備物資和農技推廣服務給予適當補貼。
參選單位需在2024年8月15日前向縣農業農村局遞交書面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選報名表和相關支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李小高、舒燕,聯系電話:4662623
特此公告。
靖安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
2024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
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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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基地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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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類別(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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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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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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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地 概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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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工作 計劃 及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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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期 成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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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 評審 組意 見 |
專家組組長(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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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局 意見 |
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 202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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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