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扶貧(銜接)產業項目收益的監督管理,維護項目收益資金的安全,發扶扶貧(銜接)資產收益聯農助農增收作用。根據上級產業項目收益分配使用的相關要求,經2024年8月27日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組商議,結合本村的實際情況,金田村產業項目收益差異化分配方案如下:
一、納入收益分配的產業項目
納入此收益分配方案的產業項目,包括我村2020年實施的金田村白茶基地產業項目,位于大團村茶立方,流轉成熟白茶11畝,項目總投資1.2萬元,其中:上級銜接資金投入20萬元,預計每年收益金額為1.2萬元;2017年實施的金田村社會光伏電站項目,根據仁首鎮政府與江西鑫晶電力科技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簽定的《光伏企業社會扶貧項目補充協議書》明確規定,合資建站部分的光伏電站產權確權到村集體,作為村集體資產,金田村的產權位置位于麗景酒店屋頂1個電站,金田村集體產權占比82.5%,鑫晶電力科技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17.5%,預計每年收益金額為0.3667萬元;周口鱸魚基地產業幫扶項目,每年收益按仁首鎮下撥收益進行分配; 金田村新建農產品加工車間產業幫扶項目,預計每年分紅收益3.1萬元; 納入分配的收益金額為凈利潤(即扣除了相關經營成本的收入),實際收益金額以實際到賬的金額為準。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差異化分配原則。產業項目收益形成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事業,收益分配杜絕簡單發錢、平均分配、泛福利化分配、養貧助懶。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務補助:主要為村級安排脫貧戶、監測戶的就業勞務補貼,包括安排的公益性崗位補助、臨時務工補助等;
2.生活補貼:主要對失能弱能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脫貧戶和監測戶的生活補助、醫療及各類災害救助等;
3.獎勵補助:主要為激勵脫貧戶、監測戶通過自身努力穩定增收,包括自主發展產業、考取院校、自費就業技能學習、評議的典型代表和通過自身努力增收明顯的模范等,以及積分評議活動愛心超市的支出;
4.村內小型公益性事業;主要包括為改善當地生產生活條件,在村內組織實施的小型基礎設施、村莊整治、文體公衛等方面的支出。
5.產業繼續投入發展等方面:主要為村級擴大產業發展規模、自主經營的產業項目后續管護等方面的支出。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產業項目收益的具體金額分配,堅持按照上級政策要求,結合實際需求和具體情況進行分配使用;對分配到戶的生活補貼、獎勵補助,要按照村級召開會議集體討論、張榜公示后進行確定;到年底時,對產業項目收益的年度分配使用情況進行公示;堅持做到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三)堅持動態調整的原則。村級產業收益分配方案,根據上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的變化、本村實際工作開展的需要,每年動態調整一次。
(四)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幫扶產業項目的收益,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收益資金使用的方向和制訂的收益分配方案進行分配、使用,不得弄虛作假、擠兌、挪用或不按規定使用。自覺接受當地群眾的監督、鄉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
本分配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如需調整,必須重新制定,并經村級召開會議討論和鄉鎮審核通過。
仁首鎮金田村村民委員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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