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024年我縣轄區(qū)內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靖安縣明秀食品店經營的西瓜子和散裝食品(葵花子、南瓜子)標簽標識不符合規(guī)定
(一)食品名稱:味林話梅味西瓜子;購進日期:2024年9月25日;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
食品經營行為:散裝食品(葵花子、南瓜子)未標注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及生產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二)經營環(huán)節(jié)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本局按規(guī)定時間送達味林話梅西瓜子檢驗結果通知書至當事人,經核查該店采購該批次西瓜子一袋(10kg),除去抽檢已全部銷售完畢,已張貼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對銷售的散裝食品未標注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及生產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為予以責令改正。
當事人銷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的西瓜子和未按要求銷售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鑒于當事人已經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所提供的證據材料能夠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和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本局對當事人未按規(guī)定要求銷售食品的行為予以警告、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西瓜子行為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靖市監(jiān)食處罰〔2025〕9號)。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