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二、辦理對象及范圍
1.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解決該爭議的行為。
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線索的行為。
三、受理條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投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一)投訴事項不屬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責,或者本行政機關不具有處理權限的;
(二)法院、仲裁機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已經受理或者處理過同一消費者權益爭議的;
(三)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
(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投訴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被投訴人侵害之日起超過三年的;
(五)未提供相關材料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2.投訴應當提供下列材料:投訴人的姓名、電話號碼、通訊地址;被投訴人的名稱(姓名)、地址;具體的投訴請求以及消費者權益爭議事實。
委托他人代為投訴的,還應當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3.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線索,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辦理時限
1.投訴:自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
2.舉報:自立案之日起90日
五、方式
1.電話:12345熱線、13317959473
2.網站:縣長信箱、全國12315平臺(https://www.12315.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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