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縣審計局對2021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1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千方百計穩增長,多措并舉抓運行,全力以赴保目標,順利完成全年收支預期,財政經濟平穩運行,2021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
--財政收入邁上新臺階。2021年,我縣財政總收入實現新跨越,突破12億元大關,完成122536萬元,增長12.8%,較上年提高8.5個百分點,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突破7億元大關,完成70251萬元,同比增長5.2%;同口徑增長15.7%,均在全市排位第五。
--地方稅收增幅排位靠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完成45453萬元,同比增收770萬元,增長1.7%,增幅在全市排位第三,高于全市平均2.5個百分點。
--重點行業增速較好。一是工業稅收有所增長。1-12月份,全縣工業稅收完成33180萬元,同比增收1636萬元,增長5.2%。二是建筑業和租賃和商業服務業稅收保持高速增長。1-12月份,全縣建筑業累計完成稅收24180萬元,增長16.5%。三是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業、金融業均有所增收。其中:批發零售業完成稅收6515萬元,同比增長13.6%;交通運輸業完成稅收4983萬元,同比增長3.4%;金融行業完成稅收4890萬元,同比增長7.5%。
--鄉鎮園區平穩增長。分級次來看,鄉鎮財政總收入完成27730萬元,較上年增收1639萬元,增長6.3%。
--財政支出有保有壓。2021年,我縣各級財政部門認真推進資金的統籌使用,積極平衡財力,狠抓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兜牢“三保”(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底線,全力保障民生領域和重點項目支出需求,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237900萬元,同比增支6917萬元,增長3%,增幅較上年增長了1.5個百分點。
--審計整改成效明顯。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相關鄉鎮和部門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持續開展整改工作;審計部門注重發揮“經濟體檢”功能,強化日常整改跟蹤督查問效,既查病、更“治已病、防未病”,從根源上剖析問題原因,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促進形成審計整改合力。
一、2021年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1年完成財政總收入122536萬元,同比增收13940萬元,增長12.8%。其中:上劃中央收入40748萬元;上劃省級收入11537萬元;地方財政收入70251萬元。(主要構成為:稅收收入45454萬元;非稅收入24797萬元)。
2021年全縣財政收入292418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70251萬元(同比增收3466萬元,增長5.2%);上級補助收入118474萬元;債券轉貸收入31837萬元;上年(滾存)結余4885萬元;調入資金66971萬元。2021年全縣財政支出2562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37900萬元,上解上級支出5693萬元;債務還本支出6683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5951萬元。當年收支扎抵滾存結余36191萬元,扣除結轉下年支出36191萬元,凈結余0萬元。
2021年基金收入總計267718萬元,其中:上年結余1153萬元;上級補助收入3326萬元;債務轉貸收入7501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8226萬元。基金支出總計238977萬元,其中:上解上級支出3648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468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出資金46662萬元;債務還本支出3980萬元。政府性基金年終結余28741萬元。
2021年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總計31034萬元,其中:上年結余13601萬元;當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入17433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總計16354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滾存結余14680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全面、不細化21200.70萬元。
1.有20項項目支出預算體現在分項表中而在部門預算中全部沒有得到反映,沒有落實到具體單位,涉及預算金額5756.9萬元(具體見2021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未落實到具體單位明細表 )
2.有26項體現在預算分項表中的項目支出預算與部門預算有差異,有的項目預算沒有落實到具體單位,涉及預算金額15443.80萬元。
(二)應安排未安排預算。
公務員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仍未安排預算。根據《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春市公務員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實施辦法的通知》第四條“公務員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經費的籌資標準為享受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人員工資和退休金總額的3%,由各級財政列入當年預算”的規定,2018年起應安排公務員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021年仍未安排。
(三)未做足預算69459萬元。
1.2021年年初預算安排一般公共預算上級補助收入未做足預算19487 萬元,其中:返還性收入未做足預算6574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未做足預算12913萬元。
2.2021年年初預算安排一般公共預算調入資金24334萬元,年終決算調入資金實際為66971萬元,超出年初預算42637萬元。年初未做足預算。
3.其他支出年初預算安排一般公共預算13012萬元,決算報表反映20347萬元。超出年初預算7335萬元,年初未做足預算。
(四)存量資金未繳入財政預算內 357萬元。
1.經建專戶2019年目標價格補貼資金94.7萬元,2020年棉花補貼138.14萬元,小計232.84萬元屬存量資金,未繳入庫。
2.財農信貸通風險補償金專戶暫存款-村集體經濟貸款貼息33.16萬元,屬存量資金未繳入庫。
3.社保基金賬歷年結轉的下崗職工生活補助結余23.76萬元,再就業補助資金67.24萬元一直未分配安排使用,屬存量資金未繳入庫
(五)撥付企業產業發展引導資金21325.96萬元。
1.2021年縣本級根據企業納稅情況以撥付產業引導發展基金的名義扶持金暢科技等企業12809.64萬元。
2.2021年各鄉鎮以撥付產業引導發展基金的名義扶持各企業資金合計8516.32萬元。
(六)虛增政府性基金收入109184.81萬元。
2021年國有企業(政府平臺公司)用財政資金繳納土地出讓金109184.81萬元,根據省統籌資金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總額的2%計提的規定,這筆虛增收入縣財政就要支付省統籌資金2183.70萬元。
(七)部分資金未納入預算重新分配使用8196.44萬元。
預算內賬至2021年底,有歷年結轉的資金一直列“其他應付款”,未納入預算重新分配使用91.15萬元,其中:收回以前年度旅游發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2.3萬元、2016年及以前孤兒基本生活補助財政結余資金63.60萬元、文廣新局 2018-44號指標款 1.06萬元、2020-5號結算村官補助補助 21.09萬元、2020-270號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報批規費3.10萬元。
預算外專戶有歷年結轉的暫存款小灣電廠電費等資金合計 8105.29萬元長期掛賬,未納入預算管理。
(八)往來資金未及時清理 6336.07萬元。
1.財農信貸通風險補償金專戶 暫存款-香田高湖鎮鎮政府辦教育經費0.29萬元屬歷年結轉的往來未清理。
2.預算外專戶有歷年結轉的應收款高湖鎮(種子資源庫)等資金6109.77萬元未及時清理。
3.社保基金賬失業提升再就業基金賬反映歷年結轉的暫付預算股的再就業補助資金41萬元,暫付創業擔保貸款擔保中心的再就業補助資金80萬元合計121萬元未及時清理。
4.失業提升再就業基金賬反映歷年結轉的暫收創業擔保貸款擔保中心的再就業補助資金30萬元未及時清理。
5.農財事業費賬有歷年結轉的應收款農業農村局等資金7.75萬元未及時清理。
6.世行貸款專戶有上年結轉的其他應收款46萬元、其他應付款21.26萬元沒有具體的債權債務人。
(九)財政資金為企業貸款擔保,造成財政資金損失550萬元。
2015年1月經建專戶財政資金550萬元為香田鄉源頭旅游開發有限公司流動資金周轉500萬元抵押,此款至審計日止仍未還貸,資金已受損,抵押無法解除。
(十)收入應繳未繳國庫2705.90萬元。
1.民政專戶2021年度利息收入3.48萬元未繳國庫。
2.經建專戶2021年度利息收入12.69萬元未繳國庫。
3.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特設專戶2021年利息收入0.04萬元未繳國庫
4.采購專戶至2021年底利息收入累計余額17.21萬元未繳國庫
5.財農信貸通風險補償金專戶三年利息累計收入28.10萬元未上繳國庫。其中:2019年前16.07萬元,2020年利息收入5.20萬元,2021年利息收入6.83萬元。
6.惠農一卡通專項資金專戶 2021年度利息收入79.23萬元未上繳國庫。
7.非稅專戶年末應繳未繳資金2420.73萬元,其中:當年利息收入517.65萬元、國有資產收入(剔除12月收入)103.6萬元、罰沒款(剔除12月收入)1799.48萬元。
8.農財事業費專戶2021年利息收入未上繳國庫20.77萬元。
9.土地費用賬戶累計利息收入123.65萬元未繳國庫。
以上1-9項共計應繳未繳國庫2705.90萬元。
(十一)應交未交稅費167.33萬元。
非稅專戶至2021年底國有資產收入代扣稅費累計 167.33萬元,未及時繳交入庫,其中:本年度代扣32.73萬元。
(十二)賬表不符
2021年財政預算內資產負債表決算報表反映借出款項(本級)0,其他應付款(本級)0。財政預算內賬面反映借出款項(本級)年末余額56329.34萬元,其他應付款本級賬面(本級)年末余額41391.03萬元。
(十三)預備費的使用不合規3664萬元
2021年預備費預算數3664萬元(縣本級3400萬元),當年通過其他科目實際支出(縣本級)3398.29萬元,其中:用于工作經費、補助資金等3209.89萬元,支出用途不屬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十四)銀行未按規定執行優惠利率少計社保基金利息2.25萬元
1、定期存款少計優惠利息0.14萬元
城鄉居民養老險定期存款2000萬元到期延期支取3天靖安縣農商行未按協議的優惠率1.15%計息而是按照活期0.3%的利率計息,少計利息0.14萬元。
2、活期存款少計優惠利息2.11萬元
2021年2季度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活期存款靖安縣農商行未按協議的優惠利率1.43%計息而是按照優惠利率1.15%計息,少計利息2.11萬元。
(十五)預算執行進度較慢,導致年終資金結余36191萬元。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924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6227萬元,結余36191萬元,屬于預算支出執行進度較慢導致結余金額較大(提供結算單)。
二、政府性債務情況
2021年初債務283668.83萬元,2021年新增債務107250.38萬元,2021年減少債務10662.65萬元,期末債務余額380256.56萬元。其中:政府債務:2021年初債務280501.49萬元,2021年新增債務106869.38萬元,2021年減少債務10662.65萬元,期末余額376708.22萬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2021年初債務3167.34萬元, 2021年新增債務381萬元,2021年減少債務0萬元,期末余額3548.34萬元。
三、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及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局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共完成了14個(18次)單位的預算執行、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及績效情況等項目審計。具體單位包括:扶貧辦、工信局、農業農村局、天源公司、交警大隊、信訪局、總工會、教體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靖安縣人民醫院、靖安縣中醫院、靖安縣婦幼保健院、政府辦、宮防所。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擠占、滯留專項資金27.02 萬元;(二)往來款未及時清理175.43萬元;(三)報銷手續不規范440.55萬元;(四)賬務處理不規范3695.15萬元;(五)漏繳稅費及基金8.89萬元;(六)無依據和超標準收費5.36萬元;(七)存量資金和財政性未及時上繳財政38.94萬元;(八)培訓機構未如實發放培訓補助0.81萬元;(九)擴大開支范圍21.69萬元;(十)未執行政府采購規定12.50萬元;(十一)預算編制不嚴謹,執行數與預算數有差異82.68萬元;(十二)部分單位未及時補繳工會經費70.92萬元;(十三)賬外違規發放命題補貼1.03萬元;(十四)會計賬面未反映收入27.07萬元。
上述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審計已作出處理,被審計單位已作出整改。
14個單位中扶貧辦因審計的是非完整年度,“三公”經費無法比較,天源公司因審計的經營調查,“三公”經費未比較,其它12個單位的 “三公”經費總體呈上升趨勢,其中: 12個單位公務接待費增加的單位有7個,下降的單位有5個;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增加的單位有7個,下降的單位有2個,其他3個單位因實施了車改難以比較;沒有單位發生因公出國(出境)費用。
四、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局完成了2020年度11個(12次)鄉鎮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完成了8個(11次)鄉鎮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經責審計。具體是:羅灣鄉漆毛毛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羅灣鄉肖東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雙溪鎮張斌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2年),中源鄉柳熊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中源鄉漆遠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雷公尖鄉舒龍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三爪侖鄉皮云強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三爪侖鄉劉兆單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三爪侖鄉鐘旭斌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雙溪鎮陳峰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香田鄉冷小明同志經濟責任審計(2021年)。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空轉財政收入5714.93萬元;(二)違規返還稅收25611.24萬元;(三)發票報支不夠規范17.04萬元;(四)未履行合同約定收取租金23.14萬元;(五)未履行合同約定收取租金,支付利息70萬元;(六)往來款未及時清理1420萬元;(七)擴大開支范圍支出177.91萬元;(八)報銷手續不規范520.1萬元;(九)支付非預算單位經費196.87萬元;(十)擠占、滯留、挪用專項資金64.84萬元;(十一)賬務處理不夠規范1499.18萬元;(十二)違規外借企業資金700萬元;(十三)存量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88.47萬元;(十四)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0.39萬元;(十五)漏繳稅費及基金12.03萬元。
上述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審計已作出處理,被審計鄉鎮已作出整改。
11個鄉鎮的 “三公”經費總體呈下降趨勢,其中:公務接待費下降的單位為11個;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增加的單位有2個,下降的單位有9個;2021年沒有鄉鎮發生因公出國(出境)費用。
五、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情況
2021年9月,我局對舒龍同志擔任靖安縣雷公尖鄉鄉長期間(2016年6月至2020年12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共查出不規范問題8個:(一)未批先建用地3.2畝;(二)土地批而未供7.47畝;(三)森林覆蓋率目標任務未完成;(四)森林蓄積量目標任務未完成;(五)養殖場環評未完成,部分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未配套建設;(六)非法使用林地;(七)破壞森林資源案件10起;(八)部分開發地塊撂荒、棄耕,涉及面積2畝。
上述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審計已作出處理,被審計鄉鎮已作出整改。
六、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情況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我局完成了城投公司、創輝公司、旅游公司、農業公司、自來水公司5個國有企業2020-2021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審計查出問題主要有:(一)應收未收租金及違約金1105.13萬元;(二)應補繳各項稅費基金122.61萬元;(三)報賬手續不規范57367.30萬元;(四)賬務處理不規范167.07萬元;(五)財務核算不規范7106.15萬元;(六)不合規支出17.39萬元;(七)應作未作收入520.17萬元;(八)應繳未繳各項財政存量資金和財政性資金743.39萬元;(九)經營狀況不佳,出現經營虧損76.73萬元;(十)無依據收取管理費和保證金429.72萬元;(十一)往來款未及時清理2615.61萬元;(十二)資金安排結余過大99.6萬元;(十三)項目設計不合理造成拆除費用損失459.17萬元。
上述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審計已作出處理,被審計單位已作出整改。
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我局在組織好中介機構完成政府投資項目結算審核的同時加強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監督。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底我局組織中介機構完成了靖安縣人防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生活保障中心項目、靖安縣大梓休閑服務節點工程項目、靖安縣香干右堤(靖安段)除險加固工程、宜春市靖安縣農村基礎設施提升項目(五個集鎮立面、屋面改造工程等39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審計,共完成審計金額31955.54萬元(其中合同外金額3146.44萬元),核減金額3507.75萬元,核減率為10.98%。審計復核在中介審核基礎上核減517.46萬元,復審核減率為1.82%。
完成了2019-2020年城市棚戶區改造馬家洲安置小區建設工程項目、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靖安醫院(靖安縣人民醫院)項目兩個項目跟蹤審計,重點對項目履行建設程序、資金來源和使用、項目管理情況等進行了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扣減設計費、開具工程款發票、補交稅款、辦理施工許可證、調整揚塵治理措施費、加強工程項目的監督、規范債務利息賬務處理的整改建議。
此外,我局還聯合縣財政局組成重大項目聯合審計督查組,對馬家洲等五個安置小區、寨下山遺址公園、靖安石馬大橋工程等10個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管理,隱蔽工程、重點工序、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的及時性和規范性及資金支付的合理性進行聯合審計監督。聘請江西恒泰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對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靖安醫院項目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成效已初步顯現。
一年來,我局按照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全國全省全市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從以下六個方面做好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1.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靖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政府投資審計工作,促成了靖府發〔2021〕6號《靖安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出臺。2.中介機構管理進一步規范。制定了《靖安縣審計局委托中介機構參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結算審計管理暫行辦法》。3.資料管理進一步規范。我局要求送審單位對送審結算資料按目錄清單要注裝訂成冊報送、同時規范了結算資料補報要求。4.審計效率進一步提高。我局要求對金額大(5000萬以上)的工程項目實行駐場審計,更好地規范審計程序、提升審計效率、規避審計風險。5.審計覆蓋面進一步拓展。我局原則上對投資額400萬以上的建設單位己聘請的中介機構完成竣工結算的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安排項目審計(復審)。對投資額50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我局視項目情況安排部分項目納入年度審計計劃,安排項目審計。6.審計服務進一步提升。對投資額50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我局安排人員按要求對項目資料報送、中介公司現場勘測、中介公司審核對稿、中介公司審核定稿等進行跟審服務,解決了建設單位對審計部門不復審不出報告的顧慮,為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的全覆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八、關于加強財政管理的審計建議
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健全預算體系,規范預、決算收支行為。財政部門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規定,健全政府預算體系,細化預算編制,保證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
(二)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收支管理。應繳財政的非稅收入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同時,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對借出款項應及時清理收回,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財政資金的管理風險。
(三)進一步盤活清理財政存量資金。對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根據政策要求予以清理取消或歸并整合,建立完善評價結果和預算安排相結合的機制,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切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土地、森林、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加大資源環境違法問題處理處罰力度,特別是要加強對農家樂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環境問題的監管,以免影響新興起的鄉村旅游事業。
(五)加強審計整改工作力度,推進整改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動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同時強化被審計單位履行整改工作落實的主體責任,以及主管部門的監督責任,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見底清零”。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對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賦予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更加自覺、誠懇地接受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聚焦做好“六穩”工作和落實“六保”任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發揮好審計監督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進一步強化審計全覆蓋,為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審計力量!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