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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書文號 |
(靖)應急罰〔20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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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靖安縣豐安文具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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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靖安縣豐安文具店違規經營煙花爆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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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2年4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聯合縣公安局、縣市監局對該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銷售點存放煙花爆竹數量超過許可證載明的范圍(許可范圍50箱,實際存放216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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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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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2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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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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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型 |
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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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罰款肆仟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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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 |
靖安縣應急管理局 |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