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承諾兌現
重點支持: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的納稅人
可享受政策:可以申報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申報條件:1.因嚴重自然災害(風、火、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的。2.因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原因遭受損失,當期利潤表(月報)“營業利潤”為負數的。3.從事主營項目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產業,從事國家及省級重點建設項目、扶持發展項目,從事救助、救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和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等公益事業,或者從事自來水生產供應、公共交通、電氣熱供應、郵電通訊、園林綠化、餐飲、住宿等生活服務業,發生嚴重虧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4.因依法進入破產程序或者經批準關閉、重組改制等原因停產、停業(不包括季節性停產和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情形)一年以上(含)且無生產經營收入的。5.因政府建設規劃、生態環境治理且不屬于納稅人過錯等原因,造成應納稅房產、土地不能正常使用的。6.省人民政府準予困難減免的行業或企業。
兌現方式:納稅人提交《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準表》,稅務機關受理調查核實后,集體審議是否核準減免。
文件依據:《關于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江西省稅務局2022年2號公告)
業務股室:靖安縣稅務局稅政股
咨詢電話:0795-4658831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