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即申即享
重點支持:個體戶
可享受政策: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
申報條件: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兌現方式:通過稅務申報系統申請
文件依據:《江西省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贛退役軍人字〔2019〕57號)
業務股室: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就業創業股
咨詢電話:0795-4663028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