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安縣司法局仁首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贍養糾紛,促使老人楊某某的贍養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仁首鎮茂埠村精準扶貧對象楊某某,與妻子分居后就一人生活。育有一子一女,兒子楊某林沉默寡言,基本不與人交流,在安義縣工業園務工;女兒楊某霞已出嫁,生活困苦,且要照顧年幼子女。楊某某去年12月因腦梗塞在醫院住院,出院后身體健康狀況很差,生活不能自理,身邊無人時常照應,其子女不聞不問,拒不履行贍養、照顧義務,遂向幫扶干部求助。幫扶干部多次出面做工作未果,于是協調仁首司法所出面進行調解。
接到楊某某申請后,仁首司法所第一時間來到茂埠村,與村干部、楊某某鄰里、親屬等進行座談,詳細了解楊某某一家的情況。原來楊某某在年輕時好吃懶做,對子女不管不顧,導致子女心存怨念,拒不贍養;妻子劉某某肢體殘疾,且口齒不清有一定交流障礙;母親王某某年近九十,跟著楊某某姐姐一家生活。仁首司法所聯系楊某某子女和妻子劉某某,邀請村干部、農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楊某某兄姐共同參與調解。調解伊始,工作人員首先打出“法律牌”,列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之規定,即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的權利。司法所工作人員告知楊某某子女,如果執意不盡贍養義務,將為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走訴訟途徑,到那時法院會強制執行。其次打出“情理牌”,指出每個人都會有老的時候,都要面對養老的問題,孩子也會效仿你們,給后代造成不良影響。
通過一番法、理、情的說服教育,楊某某的子女意識到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后果,接受工作人員的調解,但提出自己經濟條件差,需要外出務工來賺取生活收入,待在家里照顧楊某某實屬困難。對此,工作人員建議將楊某某送到鎮養老院,并邀請鎮養老院負責人到場。經過眾人的商議,最終制定了調解方案:楊某某子女同意將其送進養老院,費用從楊某某低保、母親王某某低保、責任田補助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楊某某子女二人共同承擔。目前,楊某某已順利辦理養老院入院手續,切實解決了后顧之憂。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靖安縣司法局緊扣“一個統籌、四大職能”工作布局,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的理念,主動作為,扎實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推動平安靖安建設和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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