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
1、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
2、服務對象 申辦人
3、辦理條件 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4、申報材料:
① 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 學歷證(原件、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
③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④ 申請人戶口本 (原件、復印件)
⑤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原件、復印件)
⑥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
⑦ 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5、申報程序 本人網上申報→現場確定→網絡上報信息生成編號→公示→上報備案→教育局發證。
6、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7、收費標準 縣級無收費
8、辦理時間 根據文件精神確定
9、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10、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1、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2、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年度檢查
1、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2、服務對象 民辦幼兒園
3、辦理條件 符合省辦校(園)標準,申報材料齊全
4、申報材料:
1、辦校(園)許可證書,法人代表證書;
2、校舍基本情況;
3、教學和生活設施基本情況;
4、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安全預案;
5、縣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審核(檢查)意見書》;
6、縣衛生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7、師資水平(園長、教師、保健、財會等教輔人員的資格證、身份證、健康證和聘用合同);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三、權限內民辦學校設立、分立、合并、終止、變更及法人變更的審批服務指南
1、行政許可依據: 《江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江西省高中學校設置規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2、申報條件 符合省定辦校(園)標準
3、申辦材料
1、申請報告(包括① 學校名稱、地址、性質、規模、辦學形式、層次、宗旨和目標等);
2、校舍(房產證或租房合同);
3、教學和生活設施(表格);
4、師資水平(園長、教師、保健、財會等人員的資格證、身份證、健康證和聘用合同);
5、機構設置(園長室、保教室、保健室、總務室、財務室、圖書室等);
6、學校章程、發展規劃;
7、資金(審計事務所的驗資報告,銀行存款證明);
8、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預案;
9、招生簡章;
10、辦學轄區內政府或社區開具的《同意辦學意見書》;
11、縣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的《消防安全審核(檢查)意見書》;
12、縣衛計委出具的《食品衛生合格意見書》;
13、縣環保局提供的《室內環境檢測報告意見書》;
4、辦理程序 申請→縣教體局審批股審查→教體局核準→上報市教育局備案→縣教育局發證→全縣公告。
5、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四、入學
1、辦理依據 《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2、服務對象 適齡兒童
3、辦理條件
1、有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及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證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卡等有關材料,到教體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證明和就業證明,以及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等材料,到教體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3、隨遷子女指在學區所在地經商,并領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有固定住所(房產證、居民臨時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子女;或是在學區所在地務工,并簽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有固定住所(房產證、居民臨時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的非本地戶籍人員子女,到教體局確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4、申報材料:戶口本 兒童預防接種卡 學籍信息表 居住證 合法房產證明 勞務合同 營業執照 社會保險費憑證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五、轉學
1、辦理依據 《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服務對象 個體學生
3、辦理條件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轉學:
1. 監護人戶籍遷移或工作地發生變更,新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不在原就讀學校學區范圍(招生范圍)的;
2.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轉入新的務工所在地學校就讀且提供省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證明材料的;
3. 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
4. 4、申報材料:戶口本 學生學籍信息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六、休學
1、辦理依據 《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服務對象 個體學生
3、辦理條件 材料齊全 符合休學條件
4、申報材料: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疾病證明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七、復學
1、辦理依據 《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服務對象 個體學生
3、辦理條件 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縣級以上醫療單位核發的可以正常學習的證明。
4、申報材料: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疾病證明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資格確認
1、辦理依據 《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2、服務對象 在學區所在地經商戶子女
3、辦理條件 符合學區所在地經商戶子女
4、申報材料: 戶口本 房屋產權證或居住證 營業執照 合法用工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九、貧困家庭學生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
1、辦理依據 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學[2010]10號),《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
2、服務對象 當年高考生
3、辦理條件
1.全省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學生。
2.江西籍學生。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4.《江西省學生資助中心辦公系統》“高中貧困生庫”內的高中貧困學生。
4、申報材料: 申請表 低保證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開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高校錄取通知書 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 江西省貧困家庭學生高考入學政府資助回執單
5、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十、招生考試加分確定服務指南
1、辦理依據: 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2019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
2、服務對象 :學生
3、辦理條件 已取得當年普通高考或中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4、申報材料: 戶口本 身份證
5、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十一、校車使用許可服務指南
1、辦理依據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
2、服務對象:申報人
3、辦理條件》 符合《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使用校車應當依照條例的規定取得使用許可全部條件
4、申報材料: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的有關證明 、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6、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7辦理流程:申請 受理 審查 決定制證
8.收費依據標準 無
9、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10、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1、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2、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十二、學前教育資助專項資金給付
1、辦理依據 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學前教育資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服務對象:兒童
3、辦理條件:受資助對象為符合入園年齡。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及普惠性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優先考慮建檔立卡家庭幼兒、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困難家庭幼兒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
4、申報材料: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 、申請表 、低保證、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開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5、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十三、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服務指南
一、辦理依據 《全民健身條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經國務院批準,現將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如下:一、游泳;二、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三、潛水;四、攀巖。”
2、服務對象:申報個人或團體
3、辦理條件:
(一)相關體育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二)具有達到規定數量、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
(三)具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ㄋ模┓?、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申報材料:
(一)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擬經營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擬成立經營機構的名稱、地址、經營場所等內容;
?。ǘw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
(三)體育場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ㄋ模┥鐣w育指導人員、救助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明;
?。ㄎ澹┌踩U现贫群痛胧?;
?。┓?、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5、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十四、批準授予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
2、服務對象:申報個人
3、辦理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具有志愿服務精神和良好道德素養,遵紀守法;(3)熱心全民健身事業,正在開展或準備開展經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以下簡稱志愿服務);(4)接受有關組織和單位的管理,承擔指派的工作任務;(5)參加社會體育指導員相應等級的培訓,考核合格;(6)所傳授的體育項目有技能標準要求的,應當參加該體育項目的培訓并達到標準。
4、申報材料:
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審批表
5、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6、收費依據 無
7、收費標準 無
8、承辦股室 教體局審批股
9、辦理地址 靖安縣后港東路16號行政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窗口
10、咨詢電話 0795-4660102
11、監督投訴 0795-46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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