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二、森林經營單位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
五、馴養繁殖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九、收購、加工、銷售省保護的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十、獵捕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十一、進入林業系統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活動審批
十八、對本行政區域內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個人實行植物檢疫登記
一、臨時占用林地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家林業局第35號令《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使用林地書面申請;
⑵使用林地申請表;
⑶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設單位法人證明;
⑷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⑸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
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⑴郁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含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⑵國家和省級公益林林地,按照第⑴款規定征收標準2倍征收。⑶城市規劃區的林地,按照第⑴、⑵款規定征收標準2倍征收。⑷城市規劃區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設項目性質實行不同征收標準。屬于公共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和國防建設項目的,按照第⑴、⑵款規定征收標準征收;屬于經營性建設項目的,按照第⑴、(⑵款規定征收標準2倍征收。
7.收費依據:《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林業廳關于調整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引導節約集約利用林地的通知》(贛財非稅[2016]3號)
8.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9.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二、森林經營單位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家林業局第35號令《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使用林地書面申請;
⑵使用林地申請表;
⑶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設單位法人證明;
⑷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⑸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
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三、產地檢疫
1.行政許可依據:《植物檢疫條例》(林業部分)、《江西省植物檢疫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⑵《森林植物檢疫報檢單、清單》。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12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四、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⑵《延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⑷章程;
⑸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⑹林木種子生產、加工、檢驗、儲藏等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說明材料及照片;
⑺林木種子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五、馴養繁殖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1.行政許可依據:《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和《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
⑵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⑶場地設施證明材料,提供土地證、租賃協議、照片、規劃圖等,提供原件供窗口人員復印;
⑷種源合法來源證明,提供貨方馴養證復印件、意向性引進協議或證明等,提供原件供窗口人員復印;
⑸1寸彩色免冠相片。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制證;⑹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4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六、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條例》、《國有林場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國有森林經營方案審批申請表》;
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⑶《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七、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和自然保護區森林經營方案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國有森林經營方案審批申請表》;
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⑶《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八、收購珍貴樹木種子或限制收購的林木種子的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收購珍貴樹木種子或限制收購的林木種子申請表》;
⑵《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⑶科研項目合同書或有關專家論證意見。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九、收購、加工、銷售省保護的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含黑天鵝、環頸雉、藍孔雀)馴養繁殖及經營利用行政許可審批表》;
⑵申請經營場地的有效文件或材料(指企業相關證明、土地證、租賃協議等);
⑶貨源合法來源證明(特許獵捕證、供貨方馴養繁殖許可證、狩獵證、購貨協議、購銷發票等材料);
⑷1寸彩色免冠相片;
⑸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制證;⑹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4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獵捕有益的、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申請表》;
⑵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含資格證明);
⑶證明其獵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說明材料;
⑷實施獵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請獵捕的種類、數量、期限、地點、工具和方法。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制證;⑹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一、進入林業系統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活動審批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活動計劃,按要求填寫內容,需審核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加蓋公章;
⑵林業行政許可申請書;
⑶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即辦。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二、省級非重點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年審
1.行政許可依據:《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試行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江西省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副本;
⑵持證人身份證明材料;
⑶年審申請書。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三、狩獵證年檢
1.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狩獵證》;
⑵持證人身份證明材料;
⑶《狩獵隊員登記表》;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即辦。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四、省級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年審
1.行政許可依據:《江西省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核發管理試行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江西省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⑵持證人身份證明材料;
⑶年審申請書;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五、林木種子采種林確定
1.行政確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林木種子采收管理規定>的通知》、《江西省林木種子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江西省林木種子采種林確定申請表》;
⑵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⑶采種林(母樹林)權屬證明材料。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12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六、主要林木種子采集期和采集范圍的確定
1.行政確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林木種子采收管理規定>的通知》、《江西省林木種子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主要林木種子采集期和采集范圍確定申請表》;
⑵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⑶采種林(母樹林)權屬證明材料。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12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七、特定食用林產品禁止生產區認定
1.行政確認依據:《江西省林產品質量安全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行政確認申請書、清單》;
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12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八、對本行政區域內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或者個人實行植物檢疫登記
1.行政確認依據:《江西省植物檢疫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森林植物檢疫登記申請表》;
⑵工商營業執照;
⑶《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⑷場地檢疫合格證明;
⑸產地檢疫合格證。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12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十九、林木良種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1.其他行政權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⑵《延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⑷章程;
⑸申請方身份證明材料;
⑹林木種子生產、加工、檢驗、儲藏等設施和儀器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說明材料及照片;
⑺林木種子生產、檢驗、加工、儲藏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說明材料以及勞動合同;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復審;⑷決定;⑸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二十、在森林公園內挖砂、取土的審核
1.公共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江西省森林公園條例》。
2.申報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程序。
3.申報材料:
⑴身份證明材料;
⑵《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
4.辦理程序:⑴受理;⑵初審;⑶決定;⑷辦結。
5.承諾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6.收費標準: 不收費。
7.承辦股室:行政審批服務股
8.咨詢電話:0795-4658138
附件:
林業局服務指南(20個).doc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