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免申即享
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排污單位
可享受政策:符合《宜春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中的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行政處罰。
申報條件:
1.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符合《宜春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中的情況。
2.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從未享受過免于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政策的。
兌現方式: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處時自動適用
文件依據:《關于印發<宜春市生態環境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的通知》(宜環法規〔2021〕3號)
業務科室:宜春市靖安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
咨詢電話:0795-7191896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