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積極落實《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的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23〕20號)要求,進一步聚焦重點,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積極主動參與耕地數量保護
1.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在不破壞耕作層且不造成耕地地類改變的前提下,可以適度種植其他農作物。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種植業處、廳農田建設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2.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加強與自然資源部門的溝通協作,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耕地“非糧化”問題的整治和監管,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挖塘養魚以及種植其他破壞耕作層的農作物等,嚴禁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嚴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規范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等綜合立體種養。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規范土地經營權流轉行為。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對存量問題摸清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發展規劃處、廳種植業處、廳漁業漁政局、廳畜牧獸醫局、廳政策與改革處、廳農田建設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撂荒耕地治理。壓實撂荒耕地治理屬地責任,摸清撂荒耕地底數,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推進復耕復墾,健全耕地撂荒治理長效機制。按照先易后難、有序推進的原則,先行復耕復種集中連片的撂荒耕地。嚴格執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對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待復耕后重新納入補貼范圍。(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種植業處負責)
4.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嚴格執行《江西省農村村民自建房管理辦法》,引導農村村民依照規劃申請宅基地,嚴格控制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規范審批管理,提升宅基地規范管理水平。統籌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兩項試點”工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指導、幫助鄉鎮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相關困難和問題,切實提升鄉鎮履職行權能力。(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負責)
(二)全力提升耕地質量
5.持續建設高標準農田。全面落實國家新一輪規劃建設任務,加快編制逐步把我省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的具體實施方案,一體推進新增建設和改造提升,確保我省到2025年、2030年,分別建成高標準農田3079萬畝、3330萬畝,分別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305萬畝、793萬畝,到2035年逐步將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嚴格執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22),因地制宜布局“田塊整治、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護、農田輸配電、農田地力提升”六大工程建設內容,落實田塊整治規范要求,嚴格執行耕作層表土剝離、回填操作程序。在農田建設中安排不超過200元/畝的土壤改良資金,采取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等方式,結合深松、旋耕等機械化措施,提升耕地地力。堅持建管并重,落實落細“縣負總責、鄉鎮監管、村為主體”的建后管護責任。(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田建設處負責)
6.加強酸化耕地治理。立足我省耕地酸化現狀,以pH<5.5的強酸性土壤為重點,選擇部分縣(市、區)開展酸化耕地治理,推進酸化耕地治理重點縣建設,確保重點縣實施治理面積不少于8萬畝,其他縣實施治理面積不少于1萬畝。統籌農藝、化學、生物與工程措施,促進酸性土壤改良培肥綜合技術模式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打造集中連片核心治理區,輻射帶動全省酸化耕地治理。(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田建設處負責)
7.推進土壤改良培肥。深入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加快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優化養分投入結構,促進土壤養分平衡。因地制宜推進秸稈科學還田,推廣“秸-菌-肥”“秸-飼-肥”“秸+養殖糞污-沼-肥”等秸稈循環回田技術模式。因地制宜推廣水旱輪作,改善土壤結構,提高土壤肥力,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田建設處、廳種植業處、廳科教處、廳畜牧獸醫局、廳農機化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強受污染耕地分類管理,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在品種調整和土壤調酸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靈活選擇水肥調控、葉面阻控等農藝調控措施,持續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對嚴格管控類耕地,認真落實省級遙感監測,設區市、縣(市、區)、鄉(鎮)、村強化日常檢查等監管機制。加強耕地土壤環境監測評價,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評估。(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科教處負責)
(三)健全耕地保護相關機制支撐
9.完善耕地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加強耕地質量長期定位監測點建設,落實建設運行維護資金,加密布設一批國家級、省級耕地質量監測點和市、縣級耕地質量調查點,推進建設省級耕地質量大數據平臺。完善耕地質量調查和等級變更評價機制,扎實組織開展耕地質量年度調查和等級變更評價,及時更新縣域耕地質量資源管理系統數據庫,定期發布全省耕地質量監測評價報告。(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田建設處負責)
10.扎實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組織開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對全省耕園林草地開展一次全面體檢,進一步摸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實況,分析40余年來江西土壤變化趨勢及原因,形成土壤類型圖、屬性圖、耕地利用適宜性評價圖、農作物種植適宜性評價、酸化耕地治理評價等普查成果,提出耕地改良利用相關對策措施,為摸清耕地后備資源、助力耕地占補平衡、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加強耕地綜合治理改良提供支撐。(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農田建設處負責)
11.完善耕地質量建設保護制度。堅決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用好產糧大縣獎補政策,層層分解細化糧食生產任務,推動各級黨委政府重農抓糧。落實糧食生產各項強農惠農補貼政策,保障種糧農民積極性。建立健全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制度,加強補充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農辦秘書處、廳種植業處、廳農田建設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強化考核宣傳。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納入設區市及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履職盡責,切實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強化政策宣傳教育,提升農民群眾對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重要性的認識,自覺加強耕地養護,努力營造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的良好氛圍。(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廳機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國之大者”,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加強統籌協調,切實履行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工作職責,積極主動參與耕地數量保護,推動有關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二)落細任務措施。各責任單位要對照方案逐條梳理工作任務,設立階段性目標,細化工作舉措,壓茬推進實施,確保任務分解落地、措施具體可行、工作有序推進。
(三)強化跟蹤問效。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跟蹤調度,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同時,要深入總結經驗、挖掘典型,積極交流推介耕地保護有關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為全省提供參考借鑒。
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農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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