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的通知》(贛鄉振字〔2021〕1號)文件精神,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需要,我縣于2024年2月,對縣級2024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進行了批復。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從項目庫中擇優選擇了相關項目,調整編制了2024年度項目實施計劃。請各鄉鎮和相關單位對帶貧成效好、利益聯結機制強的項目優先安排資金,切實發揮財政銜接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作用,公示時間: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7日。
特此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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