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摘編:補貼類項目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政策依據:《江西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預算的通知》(贛財農〔2021〕26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2〕53號)。
政策摘編: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提升農民種糧積極性。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補貼對象原則上為全省各縣(市、區)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對國有農場耕地和村集體未發包到戶的耕地,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國有農場和村集體。全省統一執行112元/畝的補貼標準。
執行單位: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
2、農機購置補貼
政策依據:根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等文件要求。
政策摘編: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原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兌付實行“先購機后申請,先申請先補貼,后申請后補貼,不申請不補貼,資金補完為止”。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補貼對象為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包括種植業機械、畜牧業機械、漁業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業機械等20 大類 42 小類 113 個品目,以及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谷物烘干中心、連棟溫室等5個成套設施裝備。補貼標準總體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不超過上年市場銷售均價的30%,插秧機、拋秧機、水稻機械化育秧中心等重點機具測算比例經備案同意提高至35%。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
執行單位: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
3、一次性種糧補貼
政策依據:補貼依據當地納入補貼種類的水稻、大豆、玉米等糧食作物2022年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補貼,一季稻區發展再生稻的再生季面積可當作一季面積予以補貼。第一批資金下達時,鑒于當時糧食實際種植面積無法確定,要求各地可按照當年意向種植面積進行發放,但必須簽訂種植協議,領取補貼后必須督促完成意向種植面積。但在發放再次下達補貼資金時出現未完成意向種植面積的情況,請務必加強與農業農村部門溝通,務必將協議簽訂到位,確保補貼資金支持促進提高我省糧食種植面積。
政策摘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影響,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保障農民種糧收益,穩定種糧農民收入,從2021年開始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200億元,2022年中央共發放一次性補貼300億元。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實施范圍補貼發放對象為2022年實際種植糧食的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植糧食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植糧食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于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對于流轉土地種植糧食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補貼標準:此次下達的補貼資金發放標準由各縣(市、區)根據省里安排資金總量和當地納入補貼范圍的2022年糧食種植面積進行測算,制定縣域內統一的補貼標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存在結余的地區,可與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補貼資金一并統籌發放,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執行單位: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
4、輪作休耕補助
政策依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1〕54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贛財農指〔2022〕49號)
政策摘編:主要用于支持雙季稻和冬油菜生產發展及油菜擴種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資金測算分配到各設區市,具體補助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執行單位: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
5、稻谷補貼
政策依據:《關于稻谷補貼的實施意見》(財建〔2018〕405號)
政策摘編:通過實施稻谷補貼政策,穩定和提高農民種糧收益,引導增加綠色優質稻谷供給,加快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從更高次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補貼對象為全省水稻種植戶(包括農戶,以及種糧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糧食加工及收購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誰種補給誰。各縣(市、區)根據補貼資金總額及按戶核實登記的水稻種植面積,測算每畝稻谷補貼標準。
執行單位: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
6、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政策依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縱深推進“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的實施意見》(贛農字〔2020〕50號)。
政策摘編:每年在全省范圍內招收和培養4000名大專生(普通學歷教育)、1000名本科生(成人學歷教育)。到2025年,再培養2.5萬名左右農民大學生,建立遵循鄉村振興帶頭人成才規律的涉農職業教育選才、育才、用才政策體系,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鄉村振興的“生力軍”,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支持鼓勵現職農村“兩委”班子成員、退捕轉崗漁民、贛鄱鄉村好青年和參加過高素質農民(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培訓或“工程”大專生畢業學員等符合報名條件對象,報名參加學歷教育。“工程”正式錄取的大專生學員和本科生學員,個人免繳納學費、書費、住宿費,在學習期間的生活費和交通費等個人自理。
7、高素質農民培育
政策依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明確要求,培養一支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隊伍。
政策編摘:培育對象:鼓勵年滿16周歲,從事(含有意愿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從業者,各類農村實用人才和返鄉下鄉創新創業者等,均可自愿報名免費參加培訓。同等條件下,重點面向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返鄉創業者、退役軍人等主體對象。
培育內容:按照農業農村部科教司《高素質農民培育規范》要求,分為綜合素養課、專業技能課、能力拓展課等三類模塊化課程,培訓旨在培育愛農業、愛農村、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現代農業從業者。
培訓方式:在摸清培訓對象基本情況和需求的基礎上,強調分類型、分專業、分階段、小班制、重實訓、強服務,并按照經營管理型、專業生產型和技能服務型等培訓類型組織開展培訓。
資金補助標準:培訓期間所有費用由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所在市、縣(區)農業農村局統籌安排。
執行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科技教育處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