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保主體、促就業決策部署,我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印發應對疫情保主體促就業十五條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大家對政策的理解,現就本《通知》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及主要特點逐一進行解讀。
一、背景依據
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眾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徑。江西省人社廳聯合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先后印發《關于印發應對疫情保主體促就業1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贛人社規〔2022〕1號)、《關于印發促進2022年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10條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為應對疫情保主體促就業提出了要求。
二、出臺目的
幫助我縣受疫情沖擊較大的行業企業穩崗穩工,促進重點群體和困難群體就業創業,確保全縣就業局勢穩定。
三、主要內容
《通知》分為十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第二部分:對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第三部分:繼續落實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第四部分:延續執行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
第五部分:加大就業見習政策支持力度。
第六部分: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貼息力度。
第七部分:減免創業孵化基地運行費用。
第八部分: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
第九部分:支持企業招錄縣外員工。
第十部分:鼓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
第十一部分:激發高層次人才活力。
第十二部分:開展未就業監測對象“一對一”就業幫扶。
第十三部分:鼓勵高校畢業生留靖就業創業。
第十四部分:強化返鄉農民工就業幫扶。
第十五部分: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
四、執行標準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應對疫情保主體促就業1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贛人社規〔2022〕1號)
五、惠民利民舉措
(一)保行業企業等市場主體穩崗留工。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繼續落實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力推廣“免申即享”、直達銀行賬戶的精準發放模式;減免創業孵化基地運行費用;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招錄縣外員工;鼓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
(二)促進重點群體和困難群體就業創業。延續執行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加大就業見習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貼息力度;開展未就業監測對象“一對一”就業幫扶;鼓勵高校畢業生留靖就業創業;強化返鄉農民工就業幫扶。
(三)優化升級營商環境。激發高層次人才活力;提供多元化就業服務。
六、新舊政策差異
無
七、后續工作考慮
無
八、專業詞匯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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