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之雄委員:
《關于定時開放體育場所的建議》(第126號)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謝您對我縣全民健身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對您所提出的定時開放體育場所的建議,我們仔細研究后,現將答復如下:
一、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事項。全民健身設施包括公共體育設施、經營性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設施、居住區體育設施以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內部的體育設施等。我縣的公共體育設施都免費或低收費向公眾開放,如縣體育健身廣場、寨下山健身公園等。學校的體育設施開放需與教學、生活區域相對獨立,物理隔離為條件,不影響學校教學。下一步,我單位將加強對公共體育設施開放使用的監督,會同縣教體局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公辦學校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
二、壓實公共體育設施管理維護責任。督促全民健身設施管理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和服務制度;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醒目位置標明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以及安全提示。加強管理,禁止人員進入體育場館打鬧或遛狗等行為。
三、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管理,因維修保養等原因需要暫時停止開放的,應當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告停止開放原因、停止開放時間等。因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停止開放的,應當及時公告。
十分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并請您對我們今后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與建議。
附: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靖安縣全民健身促進中心
2024年4月15日
聯 系 人: 葉晶
聯系電話:173079589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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