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承諾兌現
重點支持:小微企業
可享受政策:享受600萬元以內的小微企業創業貸款,對300萬元以內額度財政給予貼息。貼息利率為LPR-150至貼息利率上限部分(貼息利率上限LPR+150BP,根據當前LPR算貼息利率上限為5.05%,企業實際貸款利率不得超過5.05%,財政對實際貸款利率-2.05%部分給予貼息)。對具有博士學位、正高專業技術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申請10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免除擔保、反擔保手續。
申報條件:
1.企業規模屬于小型或微型企業,劃分標準按《統計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執行。
2.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比例)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1年內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達95%以上的小微企業。
兌現方式:通過創業微信貸申報系統“線上申請”/向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創業貸款窗口提供材料申請
文件依據:《關于修訂江西省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操作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21〕13號)
業務股室:縣人社局就業創業中心
咨詢電話:0795-4662098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