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承諾兌現
重點支持:園區企業
可享受政策: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園區企業,可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申報條件:
1.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后,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2.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兌現方式:向靖安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提供材料申請
文件依據:《關于進一步落實就業補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贛人社字〔2020〕284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推進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直補快辦”助力穩崗擴就業實施方案>的通知》(贛人社字〔2022〕278號)
業務股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創業中心
咨詢電話:0795-4662633

贛公網安備 3609250200000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