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
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根據2022年上半年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情況,為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現就加強我縣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主體責任
(一)督促落實條件保障責任。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銷售和貯存食用農產品的環境,保持衛生條件清潔。(二)督促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場內經營者檔案,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督促場內經營者辦理營業執照。(三)督促落實查驗檢驗責任。實施入口查驗,能夠提供追溯憑證的食用農產品方可進入集中交易市場銷售;無法提供追溯憑證的,集中交易市場應當設立檢測室,配備相應的快速檢測設備和專業檢測人員,通過自行或者委托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集中交易市場銷售。
二、督促落實市場銷售者主體責任
(一)督促市場銷售者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質量安全自查、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停止銷售或者召回等制度,采購的豬牛羊肉產品應當具有檢驗合格和檢疫合格證明,嚴禁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豬牛羊肉及制品流入市場,嚴禁購進、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無“兩證兩章”和腐敗變質豬牛羊肉、病死豬牛羊肉等。
(二)督促銷售者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感官性狀異常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用農產品并保存記錄。
三、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一)加大檢查力度。各分局要堅持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原則,確定監督檢查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加大對轄區內的銷售者、貯存服務提供者日常監督檢查力度。
(二)組織專項抽檢。各分局要積極配合縣局食品股加大對重點問題、重點對象、重點產品抽樣檢驗力度。
(三)推動檢測室設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對無追溯憑證等憑證的,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督促市場開辦者設立農殘快檢測室。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監管站位。各分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圍繞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熱點問題,著力加強監督管理和綜合治理,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安全感。
(二)要深入調查研究。要不定期的召開轄區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大型商超負責人、批發經營者及重點銷售經營者等會議,通報近年來抽檢監測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原因,明確管理要求。
(三)要嚴格問題處理。各分局要嚴格按照要求對抽檢不合格和風險監測存在問題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調查處理:一是查清供貨者和生產者的名稱、地址,進貨數量,以及索票索證、進貨查驗情況,并依法處置;二是將調查情況通報供貨者及生產者所在地的相應監管部門;三是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進貨關。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