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財經辦、農業辦、縣直有關場所: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撥付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贛財農〔2022〕2號)要求,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影響,釋放支持糧食生產的積極信號,保障農民種糧收益,穩定種糧農民收入,中央財政對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一次性補貼采取“一卡(折)通”直接發放補貼方式,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使實際種糧農民真正受益。
一、補貼的相關信息
(一)補貼品種和對象。此次一次性補貼品種為水稻(包括早稻、中稻和晚稻)。補貼發放對象為2022年實際種植水稻的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植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植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補貼標準。每畝補貼22. 7元。
(三)補貼依據。補貼依據2022年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補貼,一季稻區發展再生稻的再生面積可作為一季面積予以補貼。鑒于當前糧食種植面積無法確定,本次資金發放按照各鄉鎮上報至縣農業村局預計糧食種植面積為依據。
(四)資金來源。根據《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撥付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贛財農〔2022〕2號)下達一次性補貼資金230萬元,同時統籌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結余資金83. 67萬元,合計發放補貼313. 67萬元。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
(二)規范發放流程。各鄉鎮要制定補貼審核、發放、公開公示等環節的操作規范。通過事前現場抽查審核、事中隨機抽查、事后專項核查、大數據輔助核對等,強化補貼資金的審核和監管。要嚴格落實補貼公開公示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示補貼政策以及資金發放情況。補貼到戶的補貼發放情況應在本村(農場)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強化資金監管。各鄉鎮要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管力度,掌握補貼資金發放情況,要嚴格按照上報面積開展水稻種植工作,如實際種植面積未達到上報的面積,應及時與縣財政局和縣農業村局溝通,主動退回多發放的資金。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做好政策宣傳。向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重點明確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補貼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的生產者、補貼目的為穩定農民收入。要指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鄉村一級干部,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
附件: 2022年靖安縣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發放統計表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