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單位)在我縣2023年12月25日開標的靖安縣水系連通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清湖河排水防澇子項目與江西浙弘建設有限公司等兩百多家單位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你(單位)拒絕接受調查,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后,仍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本機關通過中國郵政郵寄送達,你(單位)拒絕接收,電話也無法聯系,委托當地行政執法部門也無法送達。
現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執法機關可以通過本機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送達,也可以根據需要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公告或者在受送達人住所地、經營場所公告送達。”的規定,依法在靖安縣人民政府網站(www.jxhrgs.com)公告送達。公告期限為30日,公告期限屆滿視為送達。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靖安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