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靖安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
綜合報告(書面)
——在靖安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靖安縣金融和國有資產服務中心
根據工作安排,現向靖安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我縣2023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請予以審議。
一、全縣國有資產基本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58.50億元,較上年增長55.43%。其中行政單位國有資產42.44億元,占72.54%;事業單位國有資產16.06億元,占27.46%。資產具體構成情況如下:流動資產10.49億元,較上年增長9.70%,占資產總額17.93%;固定資產8.63億元,較上年增長28.87%,占資產總額14.76%;在建工程13.33億元,較上年增長6.33%,占資產總額22.79%;無形資產0.07億元,較上年增長6.27%,占資產總額0.17%;公共基礎設施25.15億元,占資產總額42.99%;政府儲備物資0.06億元,占資產總額0.10%;保障性住房0.75億元,占資產總額1.28%;其他資產0.01億元,占資產總額0.02%。
(二)縣屬企業國有資產
1.非平臺類企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省靖安縣糧食購銷公司資產總額0.2553億元,同比減少29.9%;靖安縣自來水公司資產總額0.2553億元,同比減少6.8%;靖安縣保安服務公司資產總額0.0252億元,同比增長72.6%;靖安縣九嶺大鯢發展有限公司資產總額0.0352億元,同比減少8.3%;靖安縣食品公司資產總額0.0174億元,同比增長7.4%;靖安縣百豐林業有限公司資產總額0.0424億元,同比減少7.2%。
2.政府平臺類企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兩個政府平臺類企業資產總額累計172.28億元,其中:靖安縣清華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并報表資產總額122.94億元,同比增長3.35%;靖安縣九嶺綜合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合并報表資產總額49.34億元,同比增長17.14%。
(三)自然資源國有資產
我縣國土總面積為1376.65平方公里,其中:濕地47.86公頃、耕地9798.32公頃、園地1652.98 公頃、林地115755.63公頃、草地412.85 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4463.4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753.29公頃、水工建筑用地98.74公頃、水域3499.45公頃、其他1182.45公頃。
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1.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制定了《靖安縣縣級政府公物倉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優化資產配置,為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盤活提供制度保障。當前已有四處臨時機構按規范流程使用公物倉資產,虛擬倉也在建設當中。二是制定了《靖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將行政事業單位配置資產與預算相結合,嚴格按照預算標準和資產配置標準執行,資產處置方面也嚴格按照流程執行,堅持分級管理、按程序審批原則,做好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各項管理工作。
2.做好資產處置工作。2023年,共拍賣18輛公車,評估價40.48萬元,成交價45.11萬元;拍賣兩處砂石,共478萬元;處置23個單位327項共1,886件資產,均已按規定程序審批處置,處置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統一管理,有力促進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3.加強資產存量盤活。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有效盤活國有資產,本著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資產盤活機制,制定了《靖安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盤活工作方案》,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自查行動,全面清理清查可清理盤活資產。收集匯總全縣國有企業資產、自然資源資產、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公共基礎設施資產等四類資產,可盤活資源資產數共計27430萬元。
4.國有房產專項清查。嚴格落實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和宜春市紀委市監委的部署要求,2023年7月制定了《關于在全縣開展國有房產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房產進行清查,對各項違規問題進行清查整治。經摸排,我縣除自用辦公用房外,其他國有房產共計704處,總面積約144,518.43㎡,并于11月中旬完成督查匯報工作。
(二)縣屬企業國有資產
1.國有企業整合重整。2023年,圍繞《靖安縣國資國企改革創新攻堅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對照宜春市國資國企改革創新攻堅行動2023年主要任務,針對國有資本布局、市場化運營機制、企業創新能力等領域突出問題,深化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推動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深化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提升管理九嶺綜合投資發展集團,深化縣屬國有企業“兩非”“兩資”剝離工作。
2.資產注入情況。按照“舉債有度、還債有信、用債有效、管理有力”的原則,積極創新融資方式,不斷拓寬融資渠道,促進融資的市場化、社會化和多元化。為使政府融資平臺優化升級落到實處,進一步做大做強政府融資平臺資產規模,靖安縣綜投公司注入中醫院老院區土地及房屋、香田衛生院土地及房屋、雙溪鎮建材街中段房產一套;靖安縣鄉投公司共完成雙溪鎮等9個鄉鎮45處房屋資產注入辦證工作。
3.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是防范化解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風險工作。按照省財政廳確定的企業名錄,我縣共六家融資平臺公司,每季度對經營性債務情況表和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制定了《靖安縣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風險化解實施方案》;二是其他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制定了《靖安縣其他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方案》,每月10日前上報其他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監測情況表、債務余額監測情況表和戶數變動監測情況表。
4.加強企業監管。充分發揮董事會、領導班子決策、“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討論制度,凡公司重大事項、重大決策均經集體討論決定。對縣屬投融資平臺在投融資、企業債務、財務重大事項等方面進行監管,有效防范企業決策失誤和經營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善縣屬國企代建項目管理制度、項目施工管理等制度,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形成項目施工有監管,資金支付有監督,材料采購有程序,有效杜絕項目腐敗,形成會干事、講政治、守底線的良好工作作風。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
配合指導縣工投公司共完成8宗土地注入工作,辦理不動產權證9本,投入資金37669萬元;縣鄉投公司匯總各村資源資產,調研鄉村項目48個,運用“三級利益聯結”機制,初步篩選項目6個,注重投資風險管控,召開項目聯審會2次,投資鄉村產業項目5個,可為村集體增收50余萬元。同時,不斷豐富“生態”產品,累計摸排登記鄉村閑置資產136處,上架“兩山”平臺招商資產130個。積極推介我縣“生態”產品,參加線上線下論壇5場,公眾號推送144期,接洽客商和咨詢電話近百批次,達成交易9筆,成交總額達488萬元,實現“生態”產品轉化新增長,有效盤活鄉村資源資產。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1.縣屬國有企業融資還債水平能力弱。絕大部分企業現金流很少、經營性收入不足,但經營性債務存量較大,公司僅通過借新還舊等方式償還融資債務,償債壓力較大,償債能力較弱。
2.資產盤活難度大。一是多年前的資產賬卡不一致,清點起來困難較大;二是閑置資產大都使用年限較長,利用率較低,難以配置合適的使用用途;三是資產摸排、盤點和盤活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難以滿足;四是對資產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國有資產的管理不夠規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黨的二十大作出的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戰略部署,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工作要求,在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始終堅持黨建引領,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盤活增效”為目標,推進國有資產規范化、精細化、信息化和績效化管理。
1.持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一是在國企黨的建設監管上再加強。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著力破解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存在問題,全面落實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為國企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二是在國企規范管理監管上再加強。準確把握出資人職責定位,建立縣屬國有企業監管權責清單,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三是在國企風險管控監管上再加強。建立企業投融資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防范債務風險,對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實行雙重管控。四是在全面深化國企改革上再加強。落實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薪酬管理辦法,制定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績效考核指標。開展國有企業三項制度改革,規范各類用工管理,建立現代企業人力資源制度體系。
2.持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一是加快財政預算與資產一體化建設,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政府采購、支付系統、部門決算等數據的共享共用,從源頭上提高財政配置資源的效率。二是扎實開展財經秩序專項整治,強化財會監督,嚴格制度執行,糾正資產管理領域違規購置、出租、處置資產等行為,推動資產管理工作規范化。三是切實提升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組織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盤活工作,盤活用好低效運轉和閑置資產,推動不同層次、不同部門之間的資產調劑和共享共用。
3.統籌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系。一是加快完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基礎。全面掌握自然資源分布、權屬及利用狀況,建立健全國有自然資源資產臺賬,完善動態更新機制,摸清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底數。二是加快建立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加強自然資源、農、林、水、環保等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健全分工明確、銜接有序、信息互通、協通配合的聯動管理機制。三是加快構建國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體系。牢固樹立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體系,形成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國土生態修復規劃、礦山治理規劃為重點的生態保護修復規劃體系。四是加快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土地存量資源利用,加大批而未供的土地供應,推進存量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盤活各類低效存量土地資源。
4.持續夯實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基礎。督促相關部門全面落實縣人大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的審議意見和建議,理順體制,創新方式,持續拓展報告的廣度和深度。不斷加強審計整改的工作措施,落實好被審計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審計結果運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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