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類型:免申即享
重點支持:開展研發活動的企業
可享受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申報條件:自行判別、自行申報
兌現方式: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納稅人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不需額外提交資料,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7號)
業務股室:縣稅務局稅政股
咨詢電話:0795-465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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