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劉嶸
職務:靖安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雷公尖鄉寶峰大道與環城北路交匯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95-4662152(人秘股)
一、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擬定我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規劃、管理制度等。
(二)負責轄區內的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海事(船舶檢驗)、漁船檢驗、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執法門類的行政處罰以及相關行政檢查、行政強制工作,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四)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設。
(五)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相關的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系統內部公路“三亂”的具體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執法任務。
(六)完成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組織協調大隊日常工作;負責大隊文電、信息、調研、督辦、保密、機要、檔案、會務、黨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安排使用交通運輸執法專項經費;負責大隊基礎設施維護、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車輛的調度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處理工作。
(二)安全法制股。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參與制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管理制度等;負責對大隊執法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執法培訓;負責對違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行政復議、應訴、聽證等工作;負責法律宣傳與咨詢服務工作;負責投訴、信訪等工作;負責參與執法案卷考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工作;負責執法案件的對外協調和司法銜接工作;負責水路運輸、渡口管理、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安全監督管理和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三)信息股。協助做好智慧交通和交通大數據等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平臺信息化建設、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經營行為的監控,完善客運、貨運、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輛、船舶衛星定位系統等視頻監控系統;維護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所需各類計算機軟、硬件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四)道路執法股。負責全縣客貨運輸、客貨站場管理、城市客運、駕駛員培訓、從業資格管理、機動車維修等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管理和保護轄區內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設施,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占、污染、毀壞路產的行為,控制公路兩側紅線內埋(設)各種設施;做好交通運輸相關行業的行政檢查和執法監督。
(五)工程質監股。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公路及水運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公路(大橋、二級及以上公路除外)及水運工程的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行政執法工作。
(六)執法一中隊。負責雙溪鎮、雷公尖鄉、香田鄉片區內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對片區內遵守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七)執法二中隊。負責仁首鎮、寶峰鎮、三爪侖鄉、璪都鎮片區內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對片區內遵守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八)執法三中隊。負責中源鄉、羅灣鄉、高湖鎮、水口鄉片區內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對片區內遵守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法定依據:
《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全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9]109號)和《關于明確靖安縣四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名稱及級別的批復》(宜市編辦文[2020]85號)。
三、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和聯系電話
辦公地址:雷公尖鄉寶峰大道與環城北路交匯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95-4662152(人秘股)
附件: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