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汪為民(許可證號:宜360925100012)、張功焱(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10)、陳小強(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9)、江功交(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8)、茅禮水(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7)、熊基洽(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6)、漆文勝(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4)、趙家洪(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3)、湯偉(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2)、楊棣偉(許可證號:贛360925100001)經營期限屆滿超過180天以上未運營。
根據交通運輸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條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客運經營者和客運站經營者在取得全部經營許可證件后無正當理由超過180日不投入運營,或者運營后連續180日以上停運的,視為自動終止經營”。我局依法注銷以上業戶相關道路客運經營資質,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相關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應將其被注銷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交回至原發證機關,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2023年 2月14日

贛公網安備36092502000005號